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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转让费用补贴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5-25
实施时间: 2023-5-25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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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2〕6号),现开展2023年度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转让支持资金项目征集有关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支持内容
  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基金份额转让平台开展份额转让,提升资金流动性,按照基金转让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的40%给予转让方资金补贴,每笔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转让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交易费用和中介服务机构费用等。交易费用是指基金份额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挂牌费、转让服务费、资金结算费等。中介服务机构费用是指基金为达成转让交易而产生的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具体包括评估估值费用、审计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
  二、支持条件
  1.基金应在北京市注册,聚焦中关村示范区高精尖产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开展投资,且投资效果较好。
  2.基金转让方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完成转让程序,并缴纳转让费用。
  3.转让方(个人、政府投资基金代持机构或管理机构除外)应在北京市注册,转让所持基金份额经评估后应在3000万元(含)以上。
  4.根据我委统一要求,对补贴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转让方给予支持。
  三、申报材料
  (一)基金份额转让费用补贴项目申请表
  (二)基金份额转让方营业执照;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营业执照;
  (四)有限合伙协议(有限合伙制基金需提供)或加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询章的公司章程(公司制基金需提供);
  (五)基金聚焦中关村示范区高精尖产业领域投资成效说明材料;
  (六)基金份额转让平台出具的交易凭证;
  (七)基金份额评估报告;
  (八)转让平台的缴费通知书及付款凭证/回单、中介机构服务合同以及付款凭证/回单。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进行。由投资机构在“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mis.kw.beijing.gov.cn/)进行申报,除申请表外的其他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上传。
  (二)申报时间
  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9:00至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17:00,逾期不予受理。请合理安排时间,避开集中申报高峰期。
  五、注意事项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长期资本投资风险补贴支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无关。如委托机构代理申报,相关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六、政策咨询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申报咨询:010—68945496、010—55572339
  技术咨询:010—58858680、010—58858685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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