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5-6
实施时间: 2022-1-1
失效时间: 2026-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104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基金会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险学会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险行业协会
  4.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黄金行业协会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性担保公司行业协会
  7.昌吉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业协会
  9.新疆大学教育基金会
  10.新疆保密协会
  11.新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陕西企业联合会(商会)
  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银行业协会
  1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咨询协会
  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证券期货业协会
  16.新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
  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界联合会
  18.新疆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19.新疆喀什大学教育基金会
  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联合会(商会)
  2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护理学会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对上述非营利组织当年符合规定条件的收入,可以作为免税收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区税务局
  2023年5月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 内财税函[2020] 2020/4/30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 京财税[2019]22 2019/2/11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6年获得非营利 津财税政[2016] 2016/3/29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 桂地税函[2017] 2017/1/6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21 川财税[2022]22 2022/12/14
温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非营利组 2018/10/30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获 津财税政[2020] 2020/5/21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浙财税政[2016] 2016/1/1
浙江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非营利组 浙财税政[2017] 2017/7/1
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宁波 2017/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