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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23-4-28
实施时间: 2023-4-28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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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自律规则体系,加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自律管理,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起草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现就相关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反馈意见(电子邮箱:smzq@amac.org.cn),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
  附件:
  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3年4月2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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