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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减免2021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团体会员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税协发[2022]12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2-5-5
实施时间: 2022-5-5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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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减轻团体会员会费负担,经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六届十六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021年度团体会员会费继续按照2020年度的做法予以减免。为此,省税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并借鉴多数省份的做法,经省税务局领导同意,决定实施以下减免比例:
  一、年度营业额30万元以下的事务所不予减免。年度营业额30万元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继续按照30%中的50%部分予以减免。
  二、此次一次性减免2020、2021两个年度的团体会员会费,请各税务师事务所与省税协财务核对减免的会费金额,在交纳2021年度团体会员会费时一并扣除。
  联系电话:0451-87860630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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