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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税务师行业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3-3
实施时间: 2023-3-3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849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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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税协《关于开展2022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3〕4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北京市税务师行业报表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成立、入会且正常经营的税务师事务所。
  二、填报年度
  所填报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填报截止时间
  2023年3月7日9:00—2023年4月30日17:00。
  四、填报方式
  本年行业报表填报工作继续延用线上填报方式,分别在两个模块进行操作:
  (一)行业报表模块
  请税务师事务所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ecctaa.com),用“单位会员号、密码”登录,在“行业报表”模块进行填报:
  1.填报表1、表2、表4、表6和《税务师行业国际化业务情况统计表》;
  2.上传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申报表)。
  (二)资料申报模块
  待“行业报表”模块填报完成后,下一步进入“资料申报”模块:下载并上传《2022年度单位会员情况补充报表》(excel版)。
  注:上传、提交后还需再次点击提交,方可完成最终上报
  五、特别注意事项
  (一)关注今年报表新增数据项,新增加“行政登记证书编号”、“当年新招聘从业人员”、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税务师行业国际化业务情况统计表》等内容,请税务师事务所在填报中予以重视。
  (二)集团化税务师事务所总部和分支机构(子公司、异地分所)按“属地原则”填报,总部不得汇总填报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人员情况等信息;
  (三)税务师事务所如合并填报非税务师事务所经营数据,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要求。
  六、其他
  1.行业报表数据填报单位为“万元”。
  2.请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请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汇总数据将进行比对分析,差距较大将采取相应措施。
  4.填报工作情况列入专项自律检查内容一并参考。
  5.填报时请阅读具体事项说明。
  6.咨询电话:北京税协会员部88825575、88825478。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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