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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光电产业发展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榕政办规[2023]6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3-3-10
实施时间: 2023-3-10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阅读人次: 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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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关于支持光电产业发展的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10日
  关于支持光电产业发展的措施
  光电产业是指涵盖光电的传感、转换、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等相关的产业。光电产业是加速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和潜力点,也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助推器。为抢抓光电产业发展机遇,推动我市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光电产业聚集区,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推动光电产业集聚发展
  支持县(市)区建设光电产业园区;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园区,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授牌“福州市光电产业园”;对入驻园区的光电企业,鼓励所在县(市)区政府给予租金减免优惠政策,租金减免标准和政策执行时长由所在县(市)区政府另行制定。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二、加强光电产业科技创新
  (一)在市级“揭榜挂帅”项目中,重点支持光电产业开展科研专项攻关,加速关键核心技术难题重大突破,提升光电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加快建设光电科技创新平台,重点依托闽都创新实验室、海峡创新实验室,推动实验室与光电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孵化形成一批光电创新项目。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三)支持举办全国性高水平的光电产业论坛、展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主办单位为县(市)区政府及以上级别,并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前报备的,每场活动给予承办单位一次性补助5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三、加大光电产业融资支持
  (一)加大光电产业发展基金投入力度。成立福州光电产业基金二期,目标规模10亿元,支持初创型、科技型企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金控集团、福州新区集团
  (二)支持光电企业上市。积极推荐光电企业列入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加强培育服务,按照我市扶持企业上市政策给予资金奖励,推动符合条件的光电企业上市融资。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金控集团
  (三)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光电产业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通过创新供应链融资、线上自助贷款、信用贷款支持等方式,加大对光电产业项目的投入。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金控集团
  四、支持光电企业做大做强
  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的光电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五、强化光电产业人才保障
  (一)对引进人才在各类人才评选中优先推荐,加强与省外光电知名高校、光电人才集聚城市的合作交流,通过“好年华 聚福州”等活动,积极引进光电产业人才,为光电产业发展做好人才保障。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
  (二)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属院校开设光电产业相关专业和课程,推行特色专业定向招生,“订单式”培育专业人才。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六、重大事项“一企一议”
  对光电产业重大项目,涉及设备采购、贷款支持,以及租金补助等重大事项,可通过“一企一议”的方式解决。若涉及工业用地规划指标事宜,应满足省、市技术规定,并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项目建设审批和监管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2〕36号)要求办理。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金控集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七、其他事项
  上述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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