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其他税费 > 工会经费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西藏自治区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依法加收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滞纳金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3-29
实施时间: 2023-3-29
法规类型: 工会经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藏
阅读人次: 168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西藏自治区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缴或少缴工会经费或建会筹备金的,按欠缴金额每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23年3月2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 粤工总[2013]63 2013/7/1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总工会省地税局贵州省工 黔府办函[2009] 2010/1/1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中国 内工发[2021]20 2022/1/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代征工会经费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4/1/1
吉林省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 吉会联字[2022] 2022/1/5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代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的通告 2010/1/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 京国税所[2000] 2000/10/11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继续执行工会经费减半征收 2021/1/1
广州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会关于返还工会经费的通知 2009/11/30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继续执行工会经费减半征收政策的通 20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