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评估估价 > 资产评估法规 > 人员管理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部分减免会员2023年应交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3-2-27
实施时间: 2023-2-27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116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一、为切实减轻因疫情给会员带来的经济压力,促进行业稳定发展,经吉林省资产评估协会六届六次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对会员2023年应交省评协本级的会费予以全部减免。
  二、按照《中评协关于减免会员2023年应交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会员2023年应交中评协本级会费予以25%的减免。
  三、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经上述两项减免后,2023年会员最终应交会费为计算金额的30%(60%×〔1-100%〕+40%×〔1-25%〕=30%)。
  吉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2月2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编报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会计 吉注协[2011]1号 2011/1/4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申报2011年度A级税务师事务所及 2012/2/2
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11年度会费交纳及报送2010年 甘财注[2011]1号 2011/1/4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缴纳2021年 2021/5/17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按时缴纳会员会费有 鲁税注协[2010] 2011/1/1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缴纳2015年度会费及 京会协[2015]9号 2015/1/19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 川注协[2024]78 2024/7/19
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缴纳2022年度资产评估机构会费的 皖评协[2022]4号 2022/5/16
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我省资产评估机构2011年度会计决 豫评协[2012]1号 2012/1/4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交纳2020年 京评协[2020]4号 20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