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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转发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建房[2022]1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8-26
实施时间:
2022-8-2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1874
评论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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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相关附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转发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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