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评估估价 > 资产评估法规 > 综合管理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2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3年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3-1-16
实施时间: 2023-1-16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150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2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3年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2022〕54号)要求,现就报送2022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和交纳2023年会员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行业财务报表的报送
  (一)报表系统登录及开放时间
  2022年度行业财务报表的报送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依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行业管理平台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以下称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完成。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称中评协)网站()点击左侧的“行业管理平台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完成。财务报表汇总模块相关使用说明书及讲解视频将于2023年1月9日上传,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网站()点击左侧的“行业管理平台”模块,进入并使用财务报表汇总模块、查看相应使用说明书和讲解视频。财务报表汇总模块网上开通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关闭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请各机构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相应数据的填报工作。
  (二)报表系统填报内容及要求
  1、报表系统填报内容
  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中填报内容包括:报表封面、编表说明、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会费情况汇总表。本年各资产评估机构不再上报纸质报表。
  2、报表系统填报要求
  (1)编表说明以文字形式表述,需详实描述,不能为空。
  (2)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栏上传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上传完整(包括防伪封面、正文、附表、证书复印件等),上传的审计报告不得由统一经营管理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必须由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
  (3)相关纳税申报表栏统一上传“2022年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审计报告、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均以pdf格式上传。
  3、报表填报注意事项
  (1)行业财务报表中需要填列的会计报表数据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模块中评估机构会员数据来源为2022年12月31日“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执业会员模块”。对不参加年检的执业会员需提前与协会财务部核对后再缴费。
  (2)填报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IE9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3)对已经取得财务报表汇总模块账号的评估机构,由原账号信息直接登录填报;对未申请过财务报表汇总模块账号的评估机构,应先申请账号,由协会赋权人员赋权后,再登录填报。
  (三)其他事项
  若评估机构会员对当年报送业务收入存在虚报、瞒报业务收入情况,根据《甘肃省年度业务收入信息发布办法》(甘评协〔2021〕5号)第四条(三)填列数据信息严重失实的将取消该机构当年业务收入信息发布资格。并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的自律惩戒。
  二、2023年会员会费的交纳
  2023年会员会费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19〕16号)相关规定执行。
  (一)单位会员会费
  评估机构会员上一个会计年度内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以下称年度收入总和)在300万元(含)以下的,交纳10000元;3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含)以下的,交纳50000元;3000万元以上的,交纳800000元。
  评估机构会员按上述标准计算的会费额度高于原标准(评估机构会员上一个会计年度内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的1%计算)(中评协〔2005)101号)计算额度的,高出部分免予交纳。
  (二)个人会员会费
  个人会员会费执业会员交纳4000元。其中,非证券资格评估机构执业会员(不含证券资格评估机构分支机构执业会员)减免一半交纳。
  新入会评估机构会员年度收入总和的起始时间,按照财政部门备案公告公函日期计算。
  (三)缴费账户及时间要求
  单位名称: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
  银行账号:270301990920000419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财政厅支行
  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
  会费缴纳方式一律采用银行汇款形式,如以个人账户代缴者,请注明机构名称。
  三、联系方式
  报表报送、会费政策:戴琪0931-8899803
  会费票据:姜翠苹0931-8899803
  申请账号、赋权:黄展翔0931-8899808
  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1月1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19年 2020/3/20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交纳2022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 浙税协发[2023] 2023/6/26
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交纳2023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 云评协[2023]86 2023/4/28
河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财务报表及交纳会员会费有关 冀评协[2024]2号 2024/1/12
河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全省资产评估机构报送财务报表及 2023/1/6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免收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会费的通 鄂评协[2020]9号 2020/3/19
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免收会员会费的通知 豫评协[2020]6号 2020/4/1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收缴2021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 辽评协[2021]7号 2021/10/29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资产评估机构交纳2023年 内注协[2023]20 2023/4/10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 2019/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