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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执业会员年检和单位会员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评协[2023]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3-1-29
实施时间: 2023-1-29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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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党建业务深度融合要求,我会将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年检和单位会员信息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业会员年检工作
  (一)年检对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会所属的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
  (二)年检内容
  1.是否按规定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2.是否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3.是否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满12个月;
  4.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及离所备案手续;
  5.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专职工作;
  6.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是否存在受到行业自律惩戒、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三)年检结果处理
  1.符合规定的资产评估师予以通过年检。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产评估师,将不予通过年检,并依据规定予以转非或注销:
  (1)不在评估机构专职执业;
  (2)自行停止执行资产评估师业务满12个月;
  (3)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受到刑事处罚;
  (5)本人申请不继续专职执业;
  (6)死亡或宣告死亡;
  (7)不适合担任资产评估师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产评估师,暂缓通过年检:
  (1)未按期交纳个人会费;
  (2)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
  (3)未按规定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备案及离所备案手续。
  二、单位会员信息报备工作
  (一)信息报备对象。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二)信息报备内容。报备包括资产评估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资产评估项目重要信息、资产评估机构建立职业风险基金或者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情况、首席评估师基本情况、机构党建情况等内容。
  三、相关工作需提交的材料
  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2.《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
  3.《2022年资产评估项目汇总表》
  4.《资产评估机构提取职业风险基金或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情况表》
  5.《首席评估师基本情况备案表》
  6.《资产评估师一览表》
  7.《资产评估师年检表》
  8.《资产评估机构党组织和党员情况表》
  9.评估师专职证明材料:
  (1)社会人才交流机构统一管理档案的凭证复印件或者内退、下岗、退休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
  (2)资产评估师在本机构缴纳社保证明。
  10.协会代管的资产评估师,由本人直接向我会提交年检材料:
  (1)《资产评估师年检表》(附件2)
  (2)《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
  四、相关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材料申报。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年检申报材料可于2月28日前报送或邮递至省评协,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受理审核。我会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资产评估师予以通过年检;暂缓通过的资产评估师,待暂缓年检的事由消除后予以通过年检;不予通过的资产评估师上报中评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3.发布公告。4月30日前汇总全省资产评估师年检情况并分批在网站发布年检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相关要求
  1.各资产评估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送检时间报送相关材料。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需资产评估师、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务必由本人签字。
  2.年检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我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业惩戒或相关处理。
  3.为保证本次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年检公告发布日期间暂停办理资产评估师转所转会业务(拟设立新所除外)。
  在填报材料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省评协联系。
  联系人:张谦   沙玉红
  联系电话:0551-68150362
  邮寄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省财政厅19楼1906室
  报送邮箱:66870822@
  附件:
  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2.《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
  3.《2022年资产评估项目汇总表》
  4.《资产评估机构提取职业风险基金或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情况表》
  5.《首席评估师基本情况备案表》
  6.《资产评估师一览表》
  7.《资产评估师年检表》
  8.《资产评估机构党组织和党员情况表》
  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1月2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8--资产评估年检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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