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银行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12-30
实施时间: 2022-12-30
法规类型: 银行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44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发布以来,对于支持各地城市政府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国务院部署,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决定在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基础上,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第四季度起,各城市政府可于每季度末月,以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对当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评估。
  二、对于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地方政府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可自主决定自下一个季度起,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指导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配合实施。
  三、对于采取阶段性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城市,如果后续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上涨,应自下一个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四、其他情形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 沪公积金管委会 2024/5/28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京房公积金发[2 2015/1/1
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 国发[2017]54号 2017/12/8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印发《甘肃 甘建金[2024]26 2024/10/15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 长住建发[2024] 2024/8/23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等8部 青住金发[2024] 2024/9/20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银发[2024]102号 2024/5/17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关于规范北京住房公积 京房公积金发[2 2010/11/29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 2018/5/1
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天津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 2024/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