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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吉金局联字[2020]1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商务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6-15
实施时间: 2020-6-15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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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金融工作部门,各市(州)有关部门,各银保监分局,各市州税务局,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的意见》(银保监发〔2020〕4号),加快我省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领域消费需求为出发点,发挥商业保险机构专业优势和市场机制作用,强化商业保险风险保障功能,增加商业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商业保险市场体系建设,加大商业保险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保障民生、促进消费和拉动内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保险保障属性,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主动适应消费者现实需求,科学顺应社会服务领域相关行业发展趋势为导向,激发商业保险机构创新活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坚持政策支持引导,强化市场机制建设。有效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完善落实商业保险发展支持政策,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诚信规范的发展环境。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立起与我省社会服务领域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运营安全稳健、产品丰富多样、服务保障全面、专业能力较强、经营诚信规范的商业保险体系。商业健康保险市场规模超过巧0亿元,商业养老保险责任准备金规模实现较大增长,商业保险在社会服务领域覆盖面显著提高。
  二、丰富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
  (四)增加健康保险产品供给。充分发挥健康保险保障属性,为消费者提供包括医疗、康复、照护、生育等多领域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用足用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快形成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规模效应。加快发展医疗意外保险,各保险机构要主动与各级政府部门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稳步推动疫苗接种不良反应补偿保险发展。加快促进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发展,适时推出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及机构护理等多样化护理需求的产品,探索实现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与护理服务有效结合。
  (五)积极推动大病保险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医保部门对承办商业保险机构的绩效考核机制和服务费用精算定价机制,加决建立大病保险盈余合理调控机制和亏损风险分担机制,切实提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制定大病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确保大病保险资金按标准及时筹集到位。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积极推动“一站式"即时结算全面落实,发挥商业保险专业优势,有效降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提高吉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可茯得性,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六)有力促进基本医保提质增效。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促进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等基本医疗保险提高运行效率。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业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满足基本医保之外的现实需求。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吉林省长期护理保险承办业务,科学、高效、稳健地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七)积极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健康管理和服务功能,参与推进“健康吉林"建设。创新完善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妇幼保健等健康类服务,推动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融合发展。积极参与吉林省照护人员培养体系建设,推动扩大康复辅具应用,提升照护服务质量。探索建立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与基本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科技赋能,充分运用医疗健康大数据,支持医疗支付方式改革,更好服务医保政策制定和医疗费用管理。
  三、加快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发展,主动适应养老服务产业发展需求
  (八)加大支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年金保险,推动商业保险机构加快开发满足消费者终身、长期领取需求的个人账户式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实现养老金年金化的保险产品。适时推出针对60岁及以上老年人疾病、医疗和意外伤害等价格适当、责任灵活、服务高效的专属保险产品。创新服务形式,尝试开发符合老年人使用习惯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块,方便老年人投保和理赔申请等服务。
  (九)拓宽企业(职业)年金服务领域。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引导具备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积极服务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受托、账户管理、投资管理等工作,大力发展与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的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扩大养老保障范围,延长保障年限,强化养老保障功能。
  (十)持续深化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发展。各商业保险机构要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产品,持续优化服务质效,下沉服务,主动对接。加强市场推广和宣传,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行业保险意识,有效提升我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的承保覆盖面,增强我省养老机构风险抵御能力。
  四、完善商业保险市场体系,促进社会服务领域保险消费升级
  (十一)深度挖潜社会服务领域保险消费。各保险机构应立足自身业务特征,积极发掘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消费潜力。大力发展教育、育幼、家政、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商业保险,推出专属保险产品,优化业务流程,改进保险服务,加大保障力度。大力发展普惠保险,扩大商业保险惠及人群。稆极开发适合农民、低保人群、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小微企业员工等低收入群体的补充医疗、意外伤害等各类小颐商业保险产品,满足低收入群体的保险保障需求,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充分就业。
  (十二)积极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加快发展。强化吉林省“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积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业务与我省“平安医院"建设工作挂钩。探索开展执业医师责任险、医疗场所公众责任险等商业保险产品,满足医、患多方位需求,建立专业化的管理团队,提升理赔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做好医疗纠纷处理相关工作,有效提升医疗责任保险在全省各级医疗机构的承保覆盖面。
  (十三)深入推进校(园)方责任保险。学校举办者应当按规定为学校购买校方责任佥完善校园责任保险风险管理机制,不断扩大我省大中小学校(园)方责任保险粼笨面,应保尽呆力争实现全日制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高等院校、幼儿园全覆盖。切实发挥校(园)责任保险的保障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购买教职员工责任险、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实习生责任险、团体意外伤害险、校车承运人责任保险、体育运动伤害保险等与师生利益密切相关的保险产品,提高学校安全风险转移能力,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十四)有效提升环境污染责任床险覆盖面。切实发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动涉重金属企业普及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各商业保险机构要将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积极开发保险产品,合理设计保险方案,科学厘定费率,做好承保理赔服务,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积极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
  (十五)积极助力冰雪特色优势产业。各商业保险机构要加大对滑雪场、旅行社、冰雪娱乐项目等冰雪设施和场所、冰雪旅游、冰雪活动的保险业务拓展力度,积极提供公众责任险、组织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短期意外险、财产一切险等保险保障,同时做好风险管理和保险理赔工作,为吉林省冰雪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五、发挥保险资金优势,积极推动保险资金投资社会服务领
  (十六)加强保险资金引进和合作。进一步加强我省与各保险机构总部开展深层次战略合作,拓宽社会服务领域投融资合作,积极开展服务创新各级政府要主动对接各商业保险机构积极推介我省社会服务领域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引导总部资金通过债权、股权、信托计划等方式支持我省项目建设。推动保险资金单独或与其他社会资本合作在我省设立具备医养结合服务功能的养老、康复、护理等服务机构,发挥保险资金期限长、稳定性高等优势,为社会服务领域提供更多长期股本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服务创新创业及民营、小微企业发展。
  六、完善支持保障机制,营造优良发展环境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快发展商业保险纳入社会服务领域发展总体部署中,加强沟通配合,创新体制机制,稆极研究解决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工作的指导、推动、协调和监督,认真总结社会服务领域开展商业保险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商业保险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十八)完善支持保障政策。落实好国家支持现代保险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险资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落实商业健康险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依法依规在投资开办的养老机构内设置医院、门诊等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十九)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各地各部门要以满足人民多样化保障和消费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宣传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工作力度,积极推广相关成熟经验模式,为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支持商业保险机构通过开展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系列活动,普及商业保险知识,提升企业、个人的商业保险意识。强化保险市场行头监管,着力规范保险营销行为,持续改善理赔服务,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行业自律,倡导公平竞争剖乍,为商业保险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相关附件:
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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