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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延迟出口退[免]税业务调整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12-26
实施时间: 2022-12-26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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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我省原定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出口企业的主管退税机关。
  但由于近期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了确保本次调整平稳有序,现决定推迟出口退(免)税业务调整的时间到2023年3月1日。
  因推迟出口退(免)税业务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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