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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机构征管职责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6-28
实施时间: 2022-7-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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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机构征管职责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按照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结合绍兴税务工作实际,制发《公告》,优化调整部分机构的征管职责。
  二、制发《公告》时有哪些考虑?
  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理顺机构职责关系,我们基于尽量减少对纳税人影响,提升办税体验,保证征纳双方权利义务的延续性与确定性的角度考虑,制发了《公告》。
  三、《公告》的生效日期以及适用对象?
  《公告》于2022年7月1日生效,适用对象为市本级、越城区、滨海新区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及出口退税业务的相关纳税人。
  四、车辆购置税其他业务是否包含因网办业务产生的后续业务事项?
  不包含。纳税人通过网办业务完成车辆购置税申报后,需办理退税或者完税、免税电子信息更正等业务的,仍由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办理。

相关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机构征管职责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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