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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520号[商贸监管类03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文文号: 国市监提[2022]161号
发文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22-7-25
实施时间: 2022-7-25
法规类型: 信息公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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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石玉颖委员:
  《关于取消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制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就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制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对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效率提出很有价值的建议,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一、个体工商户年报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年报公示制度在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增强经济活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依法按时年报,是个体工商户履行法定义务、累积自身信用、收获信用红利的基础制度,是发挥信用在市场经济中基础性作用的重要前提。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服务个体工商户依法按时年报,有助于培育个体工商户诚信自律意识、消除市场信息不对称、保障市场交易安全、夯实信用监管工作基础,是巩固商事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成果、营造稳定公开透明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务实举措。
  (二)所采集的个体工商户年报为党建工作提供重要参考。年报信息中的党建信息,为地方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动态掌握市场主体中党员的变化情况,提供重要支撑。各地在服务市场主体的过程中,引导“小个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就近就便参加“小个专”党组织或街道社区党组织活动,推动“小个专”党员到党群服务中心报到备案。
  二、采取积极措施便利个体工商户年报
  (一)鼓励地方先行先试。上海、山东济宁等地已通过电子营业执照路径等方式实现便捷登录,对于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由系统自动关联带出,减少个体工商户填报数据项。简化登录流程,浙江等地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即可完成年报填报。在总局的大力推动下,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都积极总结推广便利个体户年报的有效办法。
  (二)年报充分考虑个体工商户特点。部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文化水平不高,年龄偏大,商事制度改革时,将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制度,保留了线下报告的方式。个体工商户年报制度实施以来,总局从未对地方开展过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考核。建立个体工商户发展监测分析机制,定期开展抽样调查、跟踪监测和活跃度分析,进一步发挥好部际联席会议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督查,推动政策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简化个体工商户年报数据项。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包括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个体工商户年报事项已不能满足政府部门监管需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多报合一”部门的不断扩大,我们将开展工作调研,认真研究个体工商户年报填报具体数据项,对于可以合并的数据项予以合并。同时优化政府部门间的数据项采集,实现年报一次采集减少多头报送,总局积极推进年报制度多报合一,切实减轻个体工商户填报负担,所采集信息共享至其他政府部门,供其出台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的决策参考使用。
  (二)采取信息化手段便利个体工商户填报。我们将推广个体工商户在线填报方式,降低填报成本。鼓励地方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开发在线小程序、手机APP,方便个体工商户掌上填报。适时推广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加大信息化力度,通过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的方式,逐步实现政府部门掌握的信息自动关联带出,减少个体工商户年报填报负担,发挥智慧监管优势,逐步推广全程电子化填报,让数据多跑路,推动传统监管向新型监管转变。
  (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修订《个体工商户条例》。修法过程中将个体工商户年报问题作为研究和论证重点,与司法部加强协调配合,抓紧推进调研、初稿制定和征求意见等工作,争取尽快修订出台。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强化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服务,切实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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