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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商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住商务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22-6-5
实施时间: 2022-6-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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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赣江新区开放发展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稳住商务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商务厅
  2022年6月5日

  关于进一步稳住商务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为全面落实《关于切实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确保相关措施在全省商务系统落实落细落地,全力以赴以商务之稳为全省经济发展之稳作出积极贡献。特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快促进消费回补
  1.扩大大宗商品消费。扎实开展“2022年江西大宗商品消费季”活动,扩大第三轮家电消费券的商户使用范围。指导各市、县(区)出台并落实好汽车促销各项优惠补贴政策,引导汽车经销商加大国家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江西省购新车抽大奖”等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继续安排省级汽车展览展销专项资金,支持各地组织汽车展览展销活动及汽车(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2.推动餐饮住宿行业复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聚焦住宿餐饮、批发零售重点领域,向消费者发放低门槛、广覆盖的政府消费券,增强消费政策普惠性。督促各地落实2022年原则上应给予餐饮、零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
  3.激发会展业发展活力。精心筹备第二届中国米粉节和2022年赣菜美食文化节,对参展企业给予展位费免费。加大全国性展会引进承接力度,各地对新增引进的全国性展会,在原有会展支持政策基础上,展览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给予额外补贴50万元,展览面积每增加1万平方米增加10万元,单个展会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对新增引进的全国性展会,给予引进单位单个展会招揽奖励30万元。
  4.推进商业街区改造提升。围绕完善硬件设施、优化商品供给、丰富商业业态、提升消费体验,重点推进9条省级商业街区改造提升试点,并择优认定一批省级示范商业街区。组织开展“江西省高品质夜间经济街区”和“江西省高品质美食街区”评选认定工作,对经认定街区所在设区市给予资金支持。
  5.发挥电商平台促消费。引导平台企业对经营困难的商户下调或减免平台佣金、店铺推广、支付结算等服务费用,并给予一定流量倾斜。鼓励实体商业依托平台“互联网+”消费场景,应用直播带货、拼购团购、社群电商等新模式,开展线上促消费活动。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6.强化“一把手”招商。建立完善各级主官外出招商台账,每月对各市、县(区)和国家级开发区的党政主官赴省外招商情况进行调度、统计、排序、通报。
  7.强化“5020”项目引进。明确“三个500强”“专精特新”“三友”企业对接意向,建立完善重点对接企业、重点在谈项目、重点“三友”库,制定具体对接方案。精心举办“进博会走进江西”、江西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合作活动、江西与跨国公司(上海)合作交流会等重点经贸活动,支持举办景德镇陶瓷博览会、宜春樟树药交会等特色经贸活动,力争引进“5020”项目180个以上。
  8.强化项目落地服务。常态化召开省“5020”项目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调度会,积极协调解决“5020”等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在洽谈、签约、建设、投产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推动各地严格兑现合法合规的优惠政策和有效承诺。
  三、加力支持外贸发展
  9.加大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建立实施重点外贸企业金融“白名单”制度,向省内金融机构推送金融“白名单”。鼓励省内金融机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简化业务审批程序,快速响应外贸企业资金需求。联合省内金融机构出台金融帮扶措施,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外贸企业提供全面综合金融服务解决方案。举办政银企对接会,促进政银企之间建立长期稳定沟通合作模式。
  10.加快发展跨境电商。支持景德镇、上饶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对景德镇市、上饶市开展跨境电商服务体系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等分别给予不超过600万元支持。对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跨境电商交流、对接活动给予支持,每个单位累计不超过50万元。对2022年省商务厅认定的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给予其投资运营主体不超过50万元支持,不同跨境电商产业园同一投资运营主体不重复享受。
  11.支持企业境外营销网络布点。对省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东盟、美国、欧盟等传统市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成员国扩大国际营销网络,对场所购置或租赁费用(租期不少于一年)按不超过实际支出额的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不超过30万元;布局公共海外仓的给予实际发生费用的6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12.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对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建设融合基础服务和特色服务的外贸供应链服务平台,给予实际发生费用不超过50%、最高50万元支持。
  四、大力推动保运保通
  13.加快物流枢纽和国际物流通道建设。重点打造南昌国际航空物流枢纽、赣州国际陆港、九江区域航运中心,加快南昌、赣州2个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深入推进南昌、赣州、上饶开展“三同”试点,稳定开行我省至宁波、深圳、厦门、福州、广州5条铁海联运线路及至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2条赣欧班列精品线路,保持我省国际物流通道畅通。
  14.推动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开展省级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今年拟遴选10个左右的试点县,争取省财政对每个试点县支持500万元,用于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改造提升、信息化及标准化建设,降低乡村物流成本,促进农村消费升级。
  15.对水运物流企业予以补贴。九江-洋山始发公共定点班轮,每往返航次完成 300 标箱及以上的航运企业,按照 8 万元/往返航次予以扶持。九江-外高桥始发公共定点班轮,采取竞争考核和末位淘汰机制,按照 5 万元/往返航次予以扶持。南昌-九江港集装箱班轮,对不低于 150 标箱/往返航次,按照2万元/往返航次予以扶持;对年度完成10万标箱及以上的,奖励100 万元。
  16.落实入境旅游包机奖励。支持旅游服务商经营未通航国家城市旅游包机,带动我省入境游,奖励标准为每进港国(境)外籍旅客不高于150元/人次。同一航线上,年度奖励期不超过3个月或36班次。(以二者先到为准)
  五、巩固落实复商复市
  17.落实好水电气网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关于切实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落实好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商贸、外贸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落实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商务领域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用补贴政策。
  18.保障人员自由有序流动。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商务经济发展,在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重点商贸消费场所、投资促进重大活动场所精准落实疫情防控举措,严禁层层加码、过度防疫。
  19.推动餐饮酒店全面开放。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全面取消对复商复市的不合理限制,推动全面有序开放餐饮酒店等公共消费场所。
  20.加强惠企稳岗保运行调度力度。持续开展商贸领域惠企稳岗周监测调度机制,每周监测调度重点商贸企业用电、税收、货运、用工等指标,及时发现商务经济运行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对企业进行精准帮扶。
  各地商务部门要把稳定商务经济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结合本地实际,全力以赴抓好各项举措落地见效,省商务厅将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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