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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司法厅延长《关于规范司法鉴定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有效期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6-30
实施时间: 2022-6-30
法规类型: 司法鉴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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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司法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党群工作部:
  根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度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发改法规规﹝2021﹞2号),经评估研究,决定将《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司法鉴定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7﹞60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原文中所涉及政府部门职责因机构改革变化的,由改革后职责归属部门承担。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司法厅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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