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对外经贸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海运 航空 铁路口岸外贸进口货物标准作业程序参考》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铁路局 海关总署 交通运输部 民航局 商务部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2022-9-26
实施时间: 2022-9-26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22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特派办、上海特派办及各直属海关,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哈尔滨、沈阳、呼和浩特、南宁、昆明及乌鲁木齐铁路局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有关口岸和地方互学互鉴,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提升外贸进口货物流转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外贸保稳提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6单位,共同编制了《海运 航空 铁路口岸外贸进口货物标准作业程序参考》,内容涵盖了不同类型口岸进口货物的作业程序、工作用时及收费情况等。现印发给你们,请借鉴参考。
  商务部 交通运输部 海关总署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6日

相关附件:
海运 航空 铁路口岸外贸进口货物标准作业程序参考[公开].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实施 晋政办发[2016] 2016/5/30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切实做好出口退税工作促进我省外贸 冀国税发[2009] 2009/8/1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推 宁政办发[2015] 2015/8/15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辽宁 大政办发[2013] 2013/4/11
关于调整进口货物“启运日期”填报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4/7/9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实施意见 皖政办[2016]49 2016/8/30
上海海关关于试行进口货物价格预审核管理的公告 上海海关公告20 2011/12/31
深圳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实施关联进口货物 深关税[2022]62 2022/5/18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促进外贸稳 豫政办[2014]11 2014/8/1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 津国税进[2008] 200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