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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作用促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豫市监[2022]12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2-3-1
实施时间: 202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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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民营企业是推动质量强省建设的重要市场主体,质量基础设施是民营企业提升质量的关键技术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提出关于完善和落实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体系、常态化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的要求,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意见》(国市监质发〔2021〕6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和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质量发展和安全,大力推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品牌、知识产权等要素共建共享、协同服务、综合运用,提供高效便捷的质量技术服务,严把质量安全关,大力推进标准化、品牌化,营造平等准入、公平竞争、依法经营的政策环境,促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力争到2025年,建立系统完备、平等获得、支撑有力、机制健全的民营企业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保障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引导民营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引导民营企业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倡导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推行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保证质量、效用和信誉。推广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品牌,扶持具有优秀品牌的骨干企业做强做优,树立具有一流质量标准和品牌价值的样板企业。发挥优秀企业的标杆引领作用,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形成企业提升质量、优化服务、升级品牌的外部推力。
  (二)更好发挥民营企业质量创新重要作用。充分激发民营企业质量创新活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要素链、制度链共生耦合,打造良好创新生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企业主动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鼓励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拓展产学研用融合通道,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产品、标准和知识产权转化,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质量攻关活动,开展质量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提供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新的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各类科研项目和标准规范制定修订、检测能力提升、计量比对项目,提升质量研发能力。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生产流程和设备数字化改造,推行在线监测、实时分析、持续改进,实施数字化赋能。
  (三)支持民营企业加强质量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民营企业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等技术能力,增强质量发展、质量安全的基础保障,积极支持民营企业争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鼓励民营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针对个性化订单、柔性化生产等新兴需求,不断提升人员、工艺、设备、制度、标准的响应性和适配性。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生产制造企业申请相关资质,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营造检验检测机构平等参与竞争的良好环境,尽快形成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畅通企业质量信息渠道,动态获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最新质量要求。鼓励民营企业家专注专长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立志于“百年老店”持久经营与传承,把产品和服务做精做细,加快建设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
  (四)加强民营企业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民营企业家质量素质的培养,重点关注年轻一代企业家的健康成长,让优秀企业家精神代代传承。建设创新型民营企业家队伍,培养一批卓越工程师,造就一批中原名匠。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开展质量管理知识和能力培训工作。加强民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产品质检员、关键岗位技工、计量人员等知识更新,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着力培养技术精湛技艺高超的高技术人才。引导民营企业完善售后服务、投诉受理等人员配备,增强为消费者服务的能力。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质量提升中的引导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五)弘扬优良的民营企业质量文化。深入开展质量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中国品牌日等活动,引导企业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效益,高标准才能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带领企业树立高标准、开发新产品、满足新需求。积极倡导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引导广大员工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奉献,把提高技能、打造精品融入职业目标和行为准则。坚持顾客至上,树立为消费者服务、受社会监督的责任意识。深入开展“光彩服务日”等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六)强化民营企业质量技术服务。针对民营企业质量短板和弱项,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方法,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民营企业质量提升专项活动。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咨询问诊和技术帮扶,组织专家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服务,帮助企业改进设计和制造技术,提高设计质量、制造质量。大力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提供全方位、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技术支撑。在民营经济发达的区域,优先布局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支撑民营企业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培育特色鲜明、质量可靠、效益良好的产业集聚区。推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为中小企业提供产品研发、计量测试、进料管控、生产保障、销售服务等专业质量改进方案,降低民营企业技术门槛和质量成本。
  (七)提升民营企业全链条质量水平。健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梯次培育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经营优势,引导发展“专精特新”产品,提升质量竞争能力,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针对重点质量技术服务链条,加快强链、补链、延链,推动标准规范对接、质量品牌共建。鼓励大型企业和“链主”企业,加强上下游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开放资源要素,整体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创造和保障能力。做好原材料、深加工等企业对接,畅通研发生产、销售、消费循环,依靠质量促进循环,在循环中提升质量。
  (八)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全球竞争。鼓励民营企业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鼓励我省民营企业参与制定国际产业合作的技术规则,助力产品和服务出口。加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与培训,指导民营企业加强内部合规建设,帮助民营企业降低经营风险。重视民营企业海外质量纠纷解决,更好维护合法权益。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民营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加强“一带一路”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强化全链条质量配套输出。引导民营检测认证机构“走出去”。支持龙头企业瞄准国际标杆企业,创新产品设计,优化工艺流程,加强上下游企业合作,尽快推出一批质量好、附加值高的精品,促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增强国际竞争力。
  (九)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完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环境,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依规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完善“一网通办”,推进“跨省通办”,健全市场退出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垄断监管执法,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C认证自我声明实施力度,简化认证产品变更程序。推进质量分级工作。鼓励民营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和省长质量奖,培育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质量技术机构、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郑洛新)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健全“万人助万企”常态化服务机制,建立部门协调联络机制,商议解决民营企业质量发展中重大问题。要进一步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民营企业沟通座谈的工作机制,及时分析新情况、掌握新诉求、解决新问题,切实保障该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强督促引导。各地要立足本地民营经济的特色和实际,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要结合调研、检查、考核等工作,压实工作责任。要建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引导窗口服务单位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开展第三方质量服务。
  (三)加强总结宣传。各地要及时总结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报道和推广应用,发挥标杆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我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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