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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7-15
实施时间: 2022-7-15
法规类型: 会计人员奖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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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内蒙古森工集团,自治区直属各委、办、厅、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荐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财会〔2022〕22号),财政厅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主要以盟市财政局和自治区直属主管部门为单位进行推荐。12个盟市每个盟市可推荐1名候选人;满洲里、二连浩特市、
  内蒙古森工集团可各推荐1名候选人;自治区直属主管部门可各推荐1名候选人。以上推荐名额为上限。
  二、选拔原则和程序
  按照财政部文件要求的指导思想、推荐条件、推荐程序组织实施。财政厅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复审等程序,从全区选拔2名拟推荐人选,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出。
  三、材料要求和报送时间
  需要报送的材料:《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财政部文件附件2,电子版从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工作通知栏目下载)和先进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3500字以内)。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同时报送以上两个材料的电子版。
  7月31日前,以盟市财政局和自治区直属主管部门为单位将纸质材料现场或EMS报送到财政厅会计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ztkjc2022@。不接收个人自荐材料。
  联 系 人:财政厅会计处515房间  宫莉蓉
  联系电话:0471-4192212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
  邮政编码:010098
  附件:财政部关于推荐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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