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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湖南省2021-2023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公告2022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22-6-29
实施时间: 2022-6-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1613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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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湖南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0〕24号)等文件要求,经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现将湖南省2021-2023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企业和个人2021-2023年度通过名单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发生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附件:湖南省2021-2023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6月29日
  附件
  湖南省2021-2023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申请类型

公益性捐赠

税前扣除资格时限

省本级(14家)

1

湖南省天心未来教育基金会

重新申请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

湖南省吉首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重新申请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

湖南佰骏医疗慈善基金会

重新申请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

湖南省宁乡一中教育基金会

重新申请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

湖南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

重新申请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

湖南汀汀公益基金会

重新申请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7

湖南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

重新申请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8

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

重新申请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9

岳阳市云溪区教育基金会

重新申请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0

湖南省花垣县十八洞乡村发展基金会

首次申请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1

湖南省三湘社区发展基金会

首次申请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2

湖南省红十字基金会

首次申请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3

湖南省尚阳公益发展中心

首次申请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申请类型

公益性捐赠

税前扣除资格时限

14

湖南省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基金会

首次申请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长沙市(2家)

15

浏阳市义工联合会

重新申请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6

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基金会

首次申请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株洲市(2家)

17

株洲市石峰区慈善会

首次申请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8

株洲市光耀康乐公益服务促进会

首次申请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郴州市(2家)

19

郴州市北湖区慈善总会

重新申请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

桂阳县慈善总会

重新申请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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