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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暂免收取部分债券登记结算费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22-6-30
实施时间: 2022-7-1
失效时间: 2025-6-30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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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落实国务院和证监会有关部署,切实降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成本,支持民营企业债券发行人降低融资费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暂免收取部分债券登记结算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免收取上述期间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现券交易及约定购回式交易的结算费。
  二、暂免收取上述期间民营企业债券(不含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登记费、派息兑付手续费、赎回回售手续费。民营企业债券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申报企业性质。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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