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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海关抗疫情保民生助企业促发展若干措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海关
发文时间: 2022-4-2
实施时间: 2022-4-2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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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海关总署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上海海关将依托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继续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支持上海打赢疫情防控大仗硬仗,全力助企业促发展,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一、全力保障上海口岸安全畅通
  启动人力资源应急保障机制,各业务现场正常受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检查等业务,确保上海口岸进出口安全畅通。
  二、确保企业问题第一时间响应解决
  整合优化12360海关热线、“中国海关信用管理”微信平台、报关单疑难处置专窗、现场业务咨询专线和企业协调员等关企沟通渠道,及时发布各项政策措施,滚动搜集企业问题诉求,推动相关问题“动态清零”。
  三、准许企业延期办理部分海关手续
  因此次突发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无法按期完成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外发加工、保税展示交易、检测维修、手(账)册核销等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业务的,准予延期办理。纳税义务人已申请获批的税款担保临界到期的,可发起线上延期申请。
  四、推行海关业务全程网办,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办事
  支持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在线办理通关申报、报关单位备案等各类业务。确需提供纸质材料的,允许先传输电子版,事后补交纸质正本。推行无陪同查验,试点以远程视频方式实施核查作业。
  五、畅通民生物资“绿色通道”,保障国内市场供应
  对进口粮食、肉类、水产品、乳品、果蔬、油脂等民生物资实施优先审批、优先查验、优先检测、优先出证;24小时内办结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海关手续(海关总署另有规定的除外),保障国内市场充足供应。
  六、确保防疫物资快速通关,助力防疫产品研发
  专人专窗受理新冠肺炎疫苗、治疗药物及其他防疫物资进口通关业务,加快办理卫生检疫审批等手续,确保通关零延时。协同地方加快推进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进出境特殊物品联合监管两项试点,助力防疫产品自主创新研发。
  七、支持产业链供应链稳链补链,保障生产资料正常进口
  对进口成套设备实施项目制管理、集中受理监管模式,加快设备投产时效。对进口原油、铁矿等重要大宗物资实施先放后检、依申请检验。扩大优化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的布控查验协同试点。
  八、加大出口企业扶持力度,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一企一策”灵活定制属地查检方案,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嵌入式”同步实施现场检查及抽样送检。加大农产品生产加工优质企业的对外注册推荐力度。积极向企业宣传出口目的国(地区)法规政策,提供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
  九、不断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深化两步申报、两段准入、提前申报和预约申报改革,推广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持续提升上海口岸能级。做好“联动接卸”模式复制推广,进一步增加长三角区域“联动接卸”对接港口,推动长三角区域物流高效运转。
  十、继续坚持“人物同防”,确保“外防输入”不松懈
  加强联防联控,从严从紧做好口岸卫生检疫,强化终末消毒监督工作,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和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采样监测及预防性消毒监督工作,全力打造立体防控网。同步加强“多病共防”,严防埃博拉、鼠疫、黄热病、拉沙热等重大烈性传染病传入造成疫情叠加。
  附件:业务联系咨询方式
  通关运行:励娜 13818535607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糜晶 13917787696
  税收征管:戎文琦 13761850436
  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娄亚婷 13818612838
  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杨轶 17811884007
  进出口食品安全:徐雷 17269825286
  进出口商品检验:过锡隽 17898813373
  查验等口岸监管作业:张骏 13601702109
  企业协调员:高华晶 13788989755
  属地查检、核查:金岚 13817922266
  风险防控:戴明 13621949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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