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海关关于发布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布局规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发文时间: 2022-4-8
实施时间: 2022-4-8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71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促进天津海关关区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以下简称“两仓”)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5号发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8号、227号、235号、240号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3号发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7号、235号、240号、243号修改)等有关规定,结合关区实际情况,现就天津海关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布局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天津海关关区范围内。
  本规划适用的保税仓库为公用型保税仓库;本规划适用的出口监管仓库为出口配送型仓库和国内结转型仓库。
  二、规划原则
  (一)“两仓”设立应与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以天津市上年度外贸进出口和加工贸易进出口的发展情况以及各区已有的“两仓”建设与发展水平为参考;
  (二)坚持按需设立,适度控制增量、优化存量和兼顾地区发展平衡;
  (三)有利于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优化升级和承接产业转移;
  (四)有利于做大做强物流产业,带动、辐射周边区域产业链延伸和协调发展;
  (五)“两仓”选址优先考虑在临近港口、铁路场站、高速公路等交通枢纽或保税物流需求强烈、加工贸易产业集聚的地区;
  (六)“两仓”应当设立在设有海关机构、便于海关监管的区域。
  天津海关可根据当地保税仓储等业务发展需求情况对布局规划进行适时动态调整。
  天津海关
  2022年4月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沈阳海关关于发布《沈阳关区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规划 2022/7/29
天津海关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布局规划[2019-2021年] 天津海关公告20 2019/9/12
昆明海关关于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布局规划的公告 昆明海关公告20 2023/10/13
北京海关关于上线运行“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监管信息 2024/4/10
长沙海关关于发布《长沙关区2021-2023年保税仓库出口监管 长沙海关2021年 2021/1/1
关于进一步规范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管理有关事项的公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3/7/1
青岛海关关于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布局规划的公告 青岛海关公告20 2020/3/26
深圳海关关于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布局规划的通告 2023/7/28
成都海关关于发布《成都海关辖区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 蓉关公告[2022] 2022/11/9
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海关总署令第26 202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