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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1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2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评协[2022]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2-3-15
实施时间: 2022-3-15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1398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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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1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2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1〕89号)文件,现将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关于报送2021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2年度会员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行业财务报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福建省财政部门登记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应于3月31日前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网(/)“行业管理平台”-“财务报表汇总”完成2021年度财务报表报送,财务报表汇总使用说明、讲解视频(2022-01-11)可在行业管理平台登录页面查看。
  (一)资产评估机构财务报表填报的有关要求
  资产评估机构财务报表按照非合并报表方式填报,各资产评估机构仅报送本机构财务报表,不包含分、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填报“编表说明”应上传“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2021年12月增值税申报表”电子版(JPG或PDF)。填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项”时,所填项目应当具备相应业务资质。
  (二)资产评估机构财务报表的核查
  省评协对资产评估机构申报的业务收入采取比对纳税申报记录或专项抽查的方式进行核查。若资产评估机构存在虚报、瞒报业务收入情况,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的自律惩戒。
  二、2022年度评估机构会员会费及评估师执业会员会费交纳
  2022年度会员会费的交纳以“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为依托,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19]16号)相关规定执行,各资产评估机构完成行业财务报表报送工作,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会费缴纳”将自动计算2022年度会费。
  (一)评估机构会员会费及评估师执业会员会费
  1.评估机构会员会费: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财政部门登记备案、入会资产评估机构应缴纳评估机构会员会费。2021年1月-12月新备案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可自愿通过“财务报表汇总”-“会费交费”-“机构会员会费变更申请”变更“主营业务收入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备案公告之日至2021年12月收入合计),并上传《变更主营业务收入的申请》(附件1),经省评协审核通过,评估机构会员会费将根据变更后“主营业务收入”重新计算,未备案期间机构收入不计入会费。
  2.评估师执业会员会费: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中评协批准的执业资产评估师,应交纳评估师执业会员会费。
  (二)2022年度省本级会员会费的交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资产评估行业资金负担,经省评协第三届理事会第五次(通信)会议通过,继续免收2022年省本级评估机构会员会费及评估师执业会员会费,会费减免直接通过“财务报表汇总”-“会费交费”自动计算,如有疑问可与省评协会员部联系。
  (三)2022年度中评协会员会费的交纳
  根据《中评协关于减免2021年应交本级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2021年度已交纳中评协会员会费全额减免25%。经省评协秘书处研究决定,各资产评估机构2021年度中评协减免会员会费将直接抵减2022年度中评协会员会费,申报要求如下:
  1.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2021年省评协开具的会费票据核对“中评协2021年度会费减免明细表”本机构信息;
  2.各资产评估机构于3月31日前,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会费抵减表》(附件2)和“2021年度省评协会费发票”的电子版(JPG或PDF)发送至协会会员部电子邮箱(fjcpvsong@);
  3.各资产评估机构收到协会审核通过电子邮件后,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会费抵减表”“实际应交会费”金额缴纳会费。
  (四)会费交纳时间、方式
  各资产评估机构应于2022年4月10日前将会员会费转账至协会账户,详情如下:
  账户名称: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银行帐号:117050152200019729
  (五)联系方式
  会员部联系人:宋  亮
  联系电话:0591-87097022
  附件:
  1.变更主营业务收入的申请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会费抵减表
  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3月15日

相关附件:
闽评协[2022]6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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