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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减免2021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评协[2021]6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1-12-28
实施时间: 2021-12-28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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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按照《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相关规定,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四届四次理事会,会议决定减免我市资产评估行业2021年度会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会员能力和水平,持续巩固减轻全市资产评估机构会费负担的成果,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减免2021年应交本级会员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评协﹝2021﹞22号)以及市评协理事会四届四次会议决议,决定对我市资产评估行业2021年度会费给予部分减免。其中:中评协本级会费减免25%,即:会员已缴会费的10%;市评协本级会费减免50%,即:会员已缴会费的30%。
  综合计算,2021年度减免40%行业会费。
  二、返还方式
  由于我市资产评估行业2021年度行业会费已经收取完毕,市评协将通过银行转账汇款的方式,返还2021年度会费减免部分。
  三、信息采集
  为及时完成2021年度行业会费返还工作,请各资产评估机构准确填写《2021年度资产评估行业会费返还汇款信息表》(见附件),于2022年1月8日前,将电子版以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通过会员邮箱发送至评协邮箱(zx196@)。
  四、相关要求
  1.请各资产评估机构严格按照截止日期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报送会费返还汇款信息,以免影响会费返还。
  2.我们将通过评协邮箱向各资产评估机构会员邮箱发送相关会费票据,请注意及时查收。
  会费返还工作联系人:王宏    联系电话:23288500。
  其他联系方式:天津评协财务工作QQ群,群号:240388768。
  附件:《2021年度资产评估行业会费返还汇款信息表》
  2021年12月28日

相关附件:
2021年度资产评估行业会费返还汇款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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