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等相关参数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人社函[2021]54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1-5
实施时间: 2021-11-5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254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统计数据,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053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我省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8159元,下限标准3632元。2021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914元。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1年11月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14年度深圳市社会 深人社发[2014] 2014/7/1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医疗保障 2024/11/26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关于启动企业 2017/4/1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我区社会保险 宁政办发[2012] 2012/6/11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医保联发[202 2020/9/18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年 2017/5/9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工伤、生育保险 榕人社保[2013] 2013/6/21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阶段性调整企业 穗劳社养[2009] 2009/7/1
吉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养老保险缴 吉人社函字[201 2013/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