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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市区范围内2020年度非工业行业平均亩均税收的公告》意见的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11-17
实施时间: 2021-11-17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丽水
阅读人次: 1843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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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区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优惠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5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市区范围内2021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差别化减免工作,我局拟公布市区范围内2020年度非工业行业平均亩均税收。
  为进一步推动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布,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公众的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至我局: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二、通过传真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三、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地址:丽水市中山街207号;   邮政编码:323000;
  联系电话2293281;传真:2293320;
  电子邮件:7113529@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1月18日—12月17日
  感谢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17日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市区范围内2020年度非工业行业平均亩均税收的公告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区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优惠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5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市区范围内2021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工作,现将市区范围内2020年度非工业行业平均亩均税收公告如下:
  市区范围内2020年度非工业行业平均亩均税收为11.88万元/亩。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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