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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申报2021年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奖励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会协[2021]84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1-10-27
实施时间: 2021-10-27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资产评估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1763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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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根据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人才奖励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2016年获得人才奖励,且继续在行业工作满5年,可申报第二次行业人才奖励。
  二、申报材料
  (一)《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奖励申请表》(附件1)一份。
  (二)申请正高级技术职称奖励提供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注协或中评协高端人才提供相关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重庆市领军人才、青年英才提供相关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硕士、博士学历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考试的提供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二次申报申请人提供近2016年8月至2021年9月的参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送方式
  申请材料以机构为单位统一报送。由申请人本人填写《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奖励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机构填写《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并提交协会会员考试部。
  请各机构在上报材料时认真审核,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不良诚信档案。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9日。
  联系电话:宋金芝,67031193。
  四、注意事项
  根据《关于发布〈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办法〉的通知》(渝会协[2019]99号)文件规定, 2020年开始,申请行业人才奖励需要继续在取得资格、职称或者通过培养时所在机构服务三年后方可申请。
  附件
  1.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奖励申请表
  2.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奖励申请汇总表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10月27日

相关附件:
1.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奖励申请表.docx    
2.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奖励申请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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