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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取消、免征部分出入境证件收费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21年第2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6-9
实施时间: 2021-6-10
法规类型: 收费取消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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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推进清费降费,减轻居民负担,现将取消、免征部分出入境证件收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取消普通护照加注收费。
  二、免征港澳流动渔船内地渔工、珠澳小额贸易人员和深圳过境耕作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收费。
  前款所称港澳流动渔船内地渔工是指经港澳流动渔船内地渔工主管部门备案的港澳流动渔船雇用的需随船进入香港、澳门指定区域作业的内地渔工。
  珠澳小额贸易人员是指经珠海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赴澳门从事特定小额贸易的珠海毗邻澳门边境村镇的居民。
  深圳过境耕作人员是指经深圳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前往香港指定区域从事耕作生产作业活动的深圳原自然村村民。
  三、本公告自2021年6月10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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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出入境证件便利化应用的工作方案》的 国移民发[2019] 2019/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