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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海关关于推广实施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检验监管便利化措施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州海关公告2020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广州海关
发文时间: 2020-1-7
实施时间: 2020-1-7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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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根据海关总署相关要求,广州海关对广州(广州关区)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详见附件)推广实施检验监管便利化措施。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仅实施商品检验的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企业可直接提离至目的地,由目的地海关实施现场检验和抽样检测工作。企业如有紧急需要时,可向目的地海关申请优先实施检验。
  二、对涉及C认证的所有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检验时将采信认证认可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原则上不再实施抽样送检。
  三、对涉及重大质量安全风险预警需实施抽样送检的,按照海关实际风险布控指令执行。
  咨询电话:020-81107492、81103925。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适用商品HS编码目录
  广州海关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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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适用商品HS编码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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