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企业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海关关于海关认证企业便利化措施的公告
发文文号: 重庆海关公告2020年第34号
发文部门: 重庆海关
发文时间: 2020-10-13
实施时间: 2020-10-13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125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贯彻“诚信守法便利”海关监管原则,为海关认证企业提供最大的通关便利,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总署令第237号)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8号相关规定,重庆海关细化出台了海关认证企业通关便利化措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依法降低认证企业查验、稽查比率
  (一)高级认证企业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不超过一般信用企业的20%。一般认证企业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不超过一般信用企业的50%。
  (二)对高级认证企业原则上优先采用主动披露作业方式。
  二、依申请优先办理下列(包括但不限于)海关手续
  (三)可以申请优先办理海关检查(海关查验、检验、检疫)。
  (四)可以申请单证审核、报关单修撤优先处理。
  (五)可以申请优先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等海关行政许可。
  (六)可以申请优先实施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改革。
  (七)可以申请优先办理进境粮食国内生产、加工、存放单位企业备案;优先办理《进口粮食检疫初审联系单》及《调运联系单》。
  (八)可以申请优先进行送检样品的检测,优先出具检测结果。
  三、优化业务办理手续助力认证企业降本增效
  (九)高级认证的加工贸易企业办理内销分送集报、集中纳税无需提供担保。
  (十)海关可以通过采信第三方认证、检测报告或企业质量安全自我声明等,降低高级认证企业进出口货物实验室检测比例或简化实验室检测项目。
  四、设置认证企业业务办理绿色通道
  (十一)海关在通关业务现场设置“认证企业优先办理”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
  五、配备专职人员提供专人服务
  (十二)海关为高级认证企业配备专职协调员,专人负责协调、跟踪和处置高级认证企业通关问题。
  特此公告。
  重庆海关
  2020年10月13日

相关附件:
重庆海关关于海关认证企业便利化措施的公告.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沈阳海关关于印发《沈阳海关认证企业[AEO]管理措施目录》 2021/4/14
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1/11/1
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2/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