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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海关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全面运行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宁波海关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7-16
实施时间: 2019-7-16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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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简化加工贸易手续,提升效能,优化服务,更好地促进宁波市加工贸易发展,根据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宁波海关和宁波市商务局研究决定,于2019年7月25日起在宁波地区全面推广应用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现就相关事宜联合公告如下:
  一、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金关二期加工贸易手(账)册的设立、变更、核销、结转、外发等手续,相关随附单证通过系统上传。企业应确保申报的电子数据与随附单证真实有效。
  二、全面停止H2010加工贸易管理系统的手(账)册设立、延期(因余料结转、内销征税等特殊情况延期的除外),原有H2010手(账)册可正常执行完毕;H2010不作价设备手册停止设备进口报关。
  三、宁波市加工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停止系统更新,不再受理手册设立申请,原有手册的变更、核销、内销等后续作业仍通过平台办理。
  四、因电子账册企业需同步对企业信息化系统进行改造,对暂时难以完成信息化系统改造的电子账册企业,可对切换时间视情予以延期,最迟不超过2019年11月30日。
  五、在系统切换期间,因原有H2010手(账)册提前核销,造成剩余料件金额超过相关管理规定的,海关可以免于收取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海关  宁波市商务局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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