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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海关关于杭州湾新区海关对外开展有关业务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宁波海关
发文时间: 2019-12-26
实施时间: 2019-12-26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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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按照海关总署相关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宁波海关隶属杭州湾新区海关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外开展有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开展业务范围包括
  进出口货物的通关、征税、统计及宁波杭州湾新区(含慈溪出口加工区)区域内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减免税、物流监管、企业管理、稽查核查、知识产权保护、出口原产地签证、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监管、跨境电子商务监管等各项海关业务。关区代码为“3126”。
  慈溪海关停止办理宁波杭州湾新区(含慈溪出口加工区)相关海关业务。
  二、业务现场办公地址
  宁波市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1188号,邮编315336。
  三、联系方式
  杭州湾新区海关办公室:岑建灿89092331
  杭州湾新区海关综合业务科:郑江89090140
  杭州湾新区海关监管科:戎红兵89092320
  杭州湾新区海关稽查科:方泉江89092308
  特此公告。
  宁波海关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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