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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场参与人:为规范公开募集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本所的产品开发等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征求意见稿)》,本所起草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发指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0年8月14日前反馈至本所,电子邮箱:Fund@。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发指引(征求意见稿)
 2.《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发指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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