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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免收会员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评协[2020]6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0-4-1
实施时间: 2020-4-1
法规类型: 机构管理法规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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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南阳市评协、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助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政府“过紧日子”和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支持资产评估行业共渡难关,经省评协第三届九次理事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决定免收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会费,扶持执业机构发展。根据《中评协关于减免2020年应交会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评协〔2020〕8 号)精神,中评协2020年本级会费减按75%收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收2020年省本级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会费。应缴中评协单位和个人会费,按照中评协相关会费政策要求由省评协代收代缴。会员交纳中评协会费计算公式为:应缴会费×40%×75%。
  二、各评估机构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财务报表网上申报工作,财务报表电子版、审计报告扫描件一并发送邮箱(hnpxhyb@),纸质材料于2020年5月15日前邮寄至省评协会员部。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25号 会员部
  电话:0371-65739617
  2020年4月1日

相关附件:
团体和个人会员会费计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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