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对外支付税务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关于湖南省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系统上线运行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通告2019年第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12-20
实施时间: 2019-12-24
法规类型: 对外支付税务管理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46177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系列部署,更好服务湖南“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决定,自2019年12月24日起在湖南全省上线运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备案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以下简称“40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外汇资金的境内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备案人”)。
  二、备案方式
  备案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hunan.chinatax.gov.cn/),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模块,填写合同项目等备案信息,上传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电子税务局自动生成申请事项编号和验证码,并发送至备案人填写的手机号码。
  办理对外支付业务的银行凭备案人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事项编号、验证码登陆电子税务局“对外支付备案查验”模块进行查验,确认无误后打印加盖税务电子印章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并按照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对外付汇。
  除上述网上办理方式外,目前仍保留办税服务厅现场受理渠道。
  三、相关提示
  (一)付汇银行网点不在湖南省范围内的,外省银行可通过登陆电子税务局实现备案信息查验。
  (二)为提高备案支付效率,备案人应确保网上提交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扫描件等信息真实、完整、清晰。
  (三)《备案表》经银行查验未通过的,或因故未支付成功的,备案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重新办理备案。
  (四)税务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将按照40号公告及相关规定开展后续管理。
  (五)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当地税务局和外汇管理部门反馈。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2019年12月2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省商务厅2013年服务贸易[服务外包 苏商服[2013]19 2013/2/26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促进服务贸易 沪府办发[2015] 2015/12/28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行 津住建建市函[2 2021/2/18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市县进一步做好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通 陕财办采资[201 2012/7/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 穗地税发[2009] 2009/1/24
广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广州市国家 穗财预[2012]17 2012/10/17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服务贸易等项目 2019/6/27
关于推行标准仓单质押登记业务办理电子化的通知 郑商函[2016]13 2016/5/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实施方 桂政发[2016]68 2016/12/20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 201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