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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期货公司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商所发[2019]518号
发文部门: 大连商品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9-12-9
实施时间: 2019-12-16
法规类型: 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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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期货公司会员每接受一家境外经纪机构委托交易结算的,该会员的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暂不增加。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此前已办理增加最低结算准备金余额的期货公司会员,提交附件《期货公司会员出金申请表》后,可通过电子出金方式办理相应的出金。
  三、办理出金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办理时间为工作日9:00至14:30。
  特此通知。
  附件:期货公司会员出金申请表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9年12月9日

相关附件:
期货公司会员出金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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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货公司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商函[2019]48 2019/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