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耕地占用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吉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19-5-30
实施时间: 2019-9-1
法规类型: 耕地占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400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吉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2019年5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二条规定,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统筹考虑我省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一、我省各地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为:长春市南关区、宽城区、朝阳区、二道区、绿园区,为35元/平方米;吉林市昌邑区、龙潭区、船营区、丰满区,四平市铁西区、铁东区,辽源市龙山区、西安区,通化市东昌区、二道江区,延吉市,为30元/平方米;长春市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为25元/平方米;梅河口市,白山市浑江区、江源区,临江市,松原市宁江区,前郭县,白城市洮北区,为22.5元/平方米;农安县,榆树市,德惠市,永吉县,舒兰市,磐石市,梨树县,伊通县,东丰县,东辽县,通化县,辉南县,柳河县,集安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县,乾安县,扶余市,为18.5元/平方米;蛟河市,桦甸市,双辽市,长岭县,图们市,敦化市,龙井市,和龙市,为12.5元/平方米;镇赉县,通榆县,洮南市,大安市,珲春市,汪清县,安图县,为10元/平方米。
  二、我省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5亩的地区不再加成征收耕地占用税。
  三、占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的降低比例仍为20%。
  四、本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石灰石、大理石和 冀财税[2003]48 2003/7/1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余干县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 赣地税函[2013] 2014/1/1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 2018/1/1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 湖北省人民代表 2018/1/1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核定 粤财法[2009]46 2008/1/1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核定 粤财法[2009]44 2008/1/1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甘肃省耕地占用税具体 2019/9/1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西省耕地占用税适用 2019/9/1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征求《天津市耕地占用税具体适用税额的 2019/3/11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临汾市城镇土地使 晋财法[2003]8号 2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