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关于不动产交易退税[费]事项办理工作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4-26
实施时间: 2019-4-26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沙
阅读人次: 303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湘财税〔2019〕第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对于2019年1月至2月期间办理不动产登记而未享受减税降费相关优惠的纳税人予以退税(费)。
  我们将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陆续通过短信告知相关纳税人应享受的政策和应退税(费)额,提醒纳税人核对相关信息,并按照退库事项办理的有关流程和规定将应退税(费)额依次退还到纳税人的缴税账户。纳税人如需了解不动产交易退税(费)工作相关情况,可就近前往各办税服务厅或拨打12366进行咨询。如现场无法答复,工作人员记录问题并留下纳税人联系方式,3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2019年4月2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 粤财法[2013]25 2013/4/10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退税有关问题 津地税收[2010] 2010/7/8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退税核处工作的紧急通知 京地税营[2004] 2004/12/16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机动车辆丢失后准予办理车船使 穗地税函[2005] 2005/2/7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 鲁国税涉[1999] 1999/11/30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凯琴电器有限公司等企 粤国税函[2004] 2004/3/15
关于取消乙烯、芳烃生产企业退税资格认定审批事项有关管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5/8/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税政策性退税管理问 京地税营[2000] 2000/5/1
关于修订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21/1/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 财税字[1997]81 1997/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