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填报2018年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时间: 2019-4-26
实施时间: 2019-4-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77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根据去年的工作实践和工作需要,对“河南省企业研发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优化完善并更名为“河南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管理系统”(http://jjkc.hnkjt.gov.cn,以下简称加计扣除系统)。2018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项在网上办理,不再接收企业纸质申请材料。加计扣除系统自2019年4月29日8点开通使用,5月31日18点关闭,关闭后不再接收任何企业上传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组织填报工作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税务局尽快通知、组织相关企业填报2018年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研发项目,帮助企业按照加计扣除系统要求如实准确填报2018年度研发项目信息。各级科技、税务部门要畅通渠道,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举办培训辅导班等形式,及时解答处理企业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重点企业可采取上门服务、专题辅导的形式,帮助企业按时完成填报工作。
  二、依规按时完成研发项目转请工作
  各县(市、区)税务部门要及时梳理研发项目,6月25日前将有异议的项目转请至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科技部门,逾期视为无异议。各省辖市科技局或省直管县(市)科技部门于7月31日前通过原渠道将鉴定意见反馈税务部门。
  三、加强政策宣讲培训工作
  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宣传培训工作。科技部门重点做好加计扣除系统使用、研发项目填报、异议项目鉴定等学习培训。税务部门重点做好加计扣除系统使用、“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异议项目转请等学习培训。
  请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登录http://jjkc.hnkjt.gov.cn下载河南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科技部门、税务部门请在各自微信工作群里讨论、交流加计扣除系统的使用、操作问题,及时了解收集企业使用中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优化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省科技厅、省税务局反馈。
  技术支持电话:0371-65955158。
  2019年4月2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优化升级《研发费加计扣除辅助账系 2018/5/3
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7/1/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符合深圳市科技创新委 国家税务总局深 2020/9/4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七次 2021/4/21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办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2016/5/16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黔科通[2019]24 2019/3/25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 沪国税所[2010] 2010/2/26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 冀税提案字[202 2024/4/29
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21/1/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案例 2023/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