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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绍政发[2018]22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8-11-8
实施时间: 2018-11-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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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改善投资环境,提振投资信心,提高投资效益,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13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投资方向
  (一)确立投资工作导向。坚持“亩均论英雄”导向,推动资源要素从低质低效投资领域向优质高效投资领域流动,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提高项目亩均投资强度、亩均投入产出比,提高资本效率、资源效率、环境效率和科技贡献率,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优化排污权管控模式,建立用能权交易制度体系,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促进资源高效配置和利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等,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二)优化投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投资考评办法,着重考核交通投资、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民间投资、软投入占综合投资比重、省市县长项目工程推进、市重点项目推进等情况。有效投资4个结构性指标、软投入占综合投资比重、省市县长项目工程完成省对市年度目标任务,市重点项目完成年度计划任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三)提振民间投资信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间投资创新发展。落实和完善企业减税降负各项政策举措,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强民间投资活力。鼓励民间资本投向“中国制造2025”、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杭绍甬一体化发展等领域。加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规范有序盘活优质存量资产,丰富民营企业投资机会,禁止排斥、限制或歧视民间资本的行为,鼓励民间投资更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特别是交通、市政、养老、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等,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四)加大交通建设投入。围绕大通道建设、杭绍甬一体化发展、全市域协同发展和大市区融合发展,推进高铁、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国省道、“四好农村路”、水运、通用机场、枢纽站场等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加快形成杭绍同城一小时通勤圈、甬绍一体一小时交通圈、绍兴市域一小时交通圈和城区半小时交通圈,构建水陆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五)加大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投入。持续加大治水、治气、治土、治垃圾、治固废、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生态投入。重点加大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城镇污水配套管网投资力度,提升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加快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积极推进静脉产业基地建设,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建成一批保障性强的防洪排涝重大水利项目,建立健全流域生态补偿保护机制,持续开展河湖生态修复行动。加强城市道路、城市绿化、城市公园、城市给排水系统、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信息基础设施、新能源车船配套设施等公共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六)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投入。加大高新技术制造业投资力度,特别是加大高端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医药四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投入。高端装备重点加强机器人、智能制造装备、高端电机、新能源汽车及关键组件、通用航空、先进交通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等领域投入;新材料重点加强金属新材料、化工新材料、生物新材料、纺织新材料等领域投入;电子信息重点加强专用集成电路及模组、新型显示产品、智能传感器、新式片式元件等领域投入;现代医药重点加强药品制造、医用敷料及耗材、医用美容产品等领域投入。加大软件、科研、技术服务、知识产权等高新技术服务业投入力度。前瞻性布局人工智能、增材制造、生物技术和生命科学等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未来产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七)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认真做好“一项目一档案”工作,做到数出有据。加强项目检查力度,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建立项目申报部门、项目审批部门与统计部门定期沟通对接机制,共享项目信息,确保投资数据“应统尽统”。(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二、进一步优化投资布局
  (八)打造开发区投资大平台。充分发挥开发区(工业园区)优化投资的主战场作用,集中力量、集聚资源、集成政策、集结项目,加快推进全市开发区(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全力打造一批“万亩千亿”级产业新平台,重点打造绍兴滨海新区承载外资大项目主阵地,加快集聚高端要素和新兴产业。开展主导产业建链强链补链行动,每个开发区(工业园区)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重点,依托原有产业基础,明确2—3个主导产业,加大主导产业发展投入,加快建设一批成长型企业园、科技型小微企业园、配套产业园、绿色产业园、中外合作园和双创园等特色园区,构建分工明确、特色鲜明、专精特新的产业发展格局。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和交流,合理引导企业境外投资,鼓励企业建设跨境经济园区。支持企业开展跨国并购,积极打造回归产业园等开放平台,引入更多先进产业、高端技术、创新团队、管理理念。(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九)打造创新投资大平台。加快科创大走廊建设,强化平台支撑,建设一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众创空间、新型孵化器、加速器、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等多形式创新服务平台载体;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积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机器人+”,积极推广“智能工厂”“无人车间”,助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基金作用,加强科技支行建设,实施科创企业培育工程,鼓励海内外科研人员来绍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实施企业研发投入与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挂钩制度。加快文创大走廊建设,深化“文化+”理念,积极打造浙东唐诗之路、大运河绍兴段文化带,加大工业设计、文化创意等产业投入,布局一批影视文化、艺术创作、动漫游戏等产业基地,建设一批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加快激活和振兴文化旅游产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文广局、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旅委、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十)打造城市投资大平台。抓住全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和杭绍甬一体化发展的机遇,坚持规划引领,优化投资布局,持之以恒唱好“双城计”。按照全市“一盘棋”思路,加快发展绍兴中心城市,加强古城新城联动发展,优化城市公共设施布局,打造具有首位度和地标性的镜湖大城市核心区,以大手笔项目打造一批特色功能空间,布局高等教育园区、科研孵化园区和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国际社区,集聚金融、高端商贸设施。围绕古城保护和开发,谋划储备一批优质项目,推进历史街区改造提升,加快恢复古城肌理风貌格局。围绕诸暨市“北承南接、开放创新”发展战略,加快推动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型,推动诸暨与大市区紧密融合,提升诸暨城市能级。推进嵊新协同发展,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推动两地产业协同发展、功能协同布局、设施共建共享,着力增强嵊新组群承载力、吸引力和集聚辐射能力。加强城市有机更新,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通过“城市修补”,提升市民获得感。加强小城镇建设,充分发挥小城镇对农村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镜湖新区开发办)
  (十一)打造乡村投资大平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村“三权”确权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大力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盘活整合房屋、土地、山林等闲置资源,引导各类资本、人才“上山下乡”,积极发展农村共享经济,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聚焦田园综合体、农业特色强镇、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等平台和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养老养生、文化创意等领域,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各地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三、进一步加强精准招商
  (十二)全面实施“省市县长项目工程”。继续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全力盯引符合绍兴需要和未来方向的大项目、好项目、新项目,滚动编制“省市县长项目工程”实施清单,明确招引目标,落实领导责任,把控时间节点,加强要素保障,优化协调服务,形成“滚动编制、每月通报、年终考评、定期评估”的项目推进机制,全力推进“省市县长项目工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市文旅集团、黄酒集团、震元健康集团,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十三)高质量吸引利用外资。以“一带一路”为统领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贯彻落实国家利用外资政策,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国家关于放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汽车等制造业外资股比限制规定。鼓励引导外资投向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现代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鼓励引进重大优质外资项目,支持境外投资者以独资、合资等方式设立独立法人企业。(责任单位: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四、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
  (十四)建立项目前期评估筛选机制。加强项目前期研究、评估、筛选等工作,重点对投资项目的建设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实施可能性等开展综合性论证评审,努力发挥政府综合服务作用,有效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提升统筹发展理念,努力实现投资项目投向更合理、运作更规范、效益更优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十五)建立“四个一批”重大项目动态调整机制。每年统一编制实施全市重大建设项目“一本账”,明确形象进度、主要节点、责任单位,推动各方合力破解项目实施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形成谋划招引一批、前期攻坚一批、建设实施一批、建成投产一批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旅委、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十六)强化政府投资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加强政府投资事中事后监管。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制度。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依托“一库一码一平台”(一库即依托在线平台的项目库,一码即每个项目贯穿全生命周期的唯一项目代码,一平台即绍兴市重点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服务监管全覆盖、全过程、常态化。适时扩大产业基金、科技创新基金规模,加强项目库建设,推进市场化运作,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定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提高政府资金投资效益。加快全市国有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发展步伐,进一步提升融资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五、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十七)营造更好投资环境。全面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中介服务提质增效等组合拳改革,通过项目筛选、政府代办、提前介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举措,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100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十八)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全面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省市县长项目工程各类要素需求。优化和改进用地报批工作,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批而未供土地,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大向上资金争取力度,科学制定政府性项目建设资金保障方案,鼓励企业通过发债、上市等方式直接融资。加大各类人才招引力度,全面实施绍兴“海内外英才计划”,大力实施优秀高校毕业生集聚工程,全面提升浙江“千人计划”绍兴产业园,推进浙江(绍兴)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建设,完善市场化、专业化引才机制。(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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