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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温政办[2018]118号
发文部门: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8-11-12
实施时间: 2018-11-1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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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着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温州加快打造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促进民营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1.着力保持信贷规模稳定增长。温州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上级行的沟通联系,积极向总行、省分行争取信贷指标、项目直贷、业务授权、创新试点等差别化政策支持,增加信贷资源对我市实体经济领域的倾斜。紧紧围绕温州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进一步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高端化和高成长型生产性服务业等“三大产业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确保信贷资金进入民营实体经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规模总量每年要保持合理增长,确保在系统内信贷份额稳中有升。力争到2020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本外币贷款余额超12000亿元。(责任单位:市人行、市金融办、温州银监分局,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促进小微企业信贷合理增长。推动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着力缓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供给不充分、结构不均衡问题,重点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努力实现“两增两控”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超4300亿元,切实扩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和覆盖面,有效提升小微企业首贷率。(责任单位:温州银监分局、市人行)
  3.持续保持制造业贷款正增长。各金融机构要更加重视制造业金融服务,结合全市“3+12”产业平台空间布局、“万亩空间、千亿量级、百亿企业、五十亿税收”的目标定位和“亩均论英雄”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对新动能培育、数字经济产业和电气、时尚、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领域的信贷支持,同时对企业综合评价A、B 类企业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股改上市、债券融资、担保方式创新、还款方式创新和利率优惠等金融服务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坚持目标导向,确保2018年全年制造业贷款正增长,2019年-2020年期间,力争每年增加制造业贷款100亿元以上。少数制造业贷款仍在减少的金融机构,要切实采取措施,大力拓展市场,扭转下降局面。(责任单位:市人行、市经信委)
  二、加强金融创新发展,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4.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监管部门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运用科技化手段,改造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降低运营管理成本,加强线上线下联动,为小微、民营等实体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差异化服务,切实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度。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继续推进还款方式创新,降低企业资金周转成本。指导和鼓励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力推广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不断扩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覆盖面。继续深化完善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和“农民资产授托代管”融资,有效缓解农民发展产业融资难题。加快推广动产、知识产权、股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保函等适合小微企业融资特点的抵质押贷款业务,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知识产权质押金融服务平台。力争到2020年,全市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质押融资余额达10亿元左右,全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提高至13%左右,实现还款方式创新产品和无还本续贷业务在辖内银行机构全覆盖,努力形成若干个可复制可推广、具有较大影响力、贷款规模达百亿级的金融产品或业务模式创新。(责任单位:温州银监分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人行)
  5.全方位精准服务外向型经济。组织开展汇率避险暨跨境人民币业务宣传活动,帮助企业树立汇率中性意识、规避汇率风险。各金融机构要加大汇率避险产品推广和人民币金融产品创新的力度,引导企业缩小外汇风险敞口,推广跨境人民币结算,力争企业客户使用远期结售汇等锁定汇率的比例达到10%以上,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在本外币跨境收支中的占比达到10%以上。推进温州(鹿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改革试点,完善联网信息平台外汇管理功能,探索开展“互联网+”自助结汇业务。指导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业务创新,支持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发展。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发融资、避险、签发商业票据等配套产品,推动外贸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人行、市商务局、鹿城区政府)
  6.积极发挥政府增信机制作用。综合采取信保基金、保险保证、应急转贷等方式方法,完善政府增信体系,优化信贷环境。健全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营机制,针对小微企业特点,开发丰富多样的信保产品和服务,推动信保业务提质扩面。加快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充分发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增信促贷作用。力争到2020年,信保基金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累计实现承保金额超130亿元。推动政府应急转贷资金高效运转,为企业提供转贷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推广企业联合抱团互助增信还贷模式,在总结完善瑞安试点基础上,扩大企业联合抱团互助增信还贷试点范围。(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人行、温州银监分局、温州保监分局)
  7.探索建立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发挥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示范引领作用,率先探索大数据技术在金融领域的积极作用。借助第三方机构先进的信息技术能力,通过整合相关部门的数据,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构建集“风险预警、信用评价、风险监测、数据分析”于一体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防控平台,逐步实现企业相关公共信息共享,有效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贷款难题,引导银行机构开展小微、民营企业信用贷款试点。依托温州市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深化与地方法人银行的合作,开展“信易贷”试点,推进大数据在金融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人行、温州银监分局)
  三、发展企业直接融资,积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8.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深化企业股改和规范化提升,完善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机制,加大境内外上市两条腿走路,加强与沪深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境外交易所等合作对接,抓住国家IPO制度改革、“新三板”分层、区域股权市场规范管理等重大机遇,通过梯队管理、分类指导、重点培育等方式,有序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以及境外等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2018年,全市新增上市报会12 家、股份有限公司100家;争取到2020年,全市实现境内外上市报会企业总数进入全省第二梯队,“新三板”挂牌、股份有限公司总数居全省第一梯队。(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管局)
  9.推进企业直接债务融资。支持和推动中小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运用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各类债券产品和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多种手段,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优化企业融资结构。鼓励有承销资格的金融机构加大绿色债券等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创新产品的宣传、推介和承销力度,进一步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人行)
  10.引导各类基金投资企业。推进政府产业基金(包括市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我市民营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鼓励产业基金落地,积极探索政府产业基金与优质基金机构合作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打造科技与金融的融合发展。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通过对产业的培育,建立起投资基金与示范区、园区、孵化器的联动对接机制,利用科技金融路演中心积极搭建产业投资基金与企业信息的对接平台,打通资本和融资需求企业之间的通道,推动产业基金助力温州民营实体经济。(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市金投集团)
  四、强化配套政策保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11.充分发挥政策考核引导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整合各方资源,完善金融业绩考核办法,同时通过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对金融业考核进行奖励、实行银行业考核结果与地方财政性资金存放挂钩、加大对一级分行机构的政策倾斜等方式进一步优化考核激励机制,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扩大信贷投放,充分发挥一级分行在信贷资源、业务审批权限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支持温州民营实体经济发展。深入开展金融机构万人评议工作,常态化明查暗访机制,督促金融机构实现流程再造,切实增强客户体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科技手段,有效拓展服务渠道,实现金融业务“最多跑一次”,推动金融机构全面提升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人行、温州银监分局、温州保监分局、市保险业协会)
  12.强化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支持。市人行对于支持民营实体经济的贷款投放,在宏观审慎评估时,合理调整有关参数,提高容忍度,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把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和绿色贷款纳入再贷款抵押品范围,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实体经济薄弱领域的贷款投放,切实降低融资成本。2018年增加再贷款、再贴现10亿元以上;力争至2020年,全市再贷款、再贴现规模超50亿元。降低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的条件要求,切实鼓励和支持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二级资本债券、小微和“三农”专项金融债,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信贷投放。加强降准释放资金支持普惠口径小微贷款的考核,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人行)
  13.加强金融机构内部考核激励。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行行长和领导班子考核中,充分考虑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深化落实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办法;降低小微金融从业人员利润指标考核权重,增加贷款户数考核权重,提高从业人员积极性。对政策执行较好的支行,要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安排专项激励费用、绩效考核倾斜、利润损失补偿等方式予以奖励。加强对贷款资金流向的监测,确保真正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加强对小微金融从业人员的内控合规管理,严防道德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强化落实“两禁两限”规定。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切实降低企业财务成本。(责任单位:温州银监分局、市人行)
  14.努力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不断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深化推进《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的实施。完善健全温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业务数据和信息材料报送共享机制,推进信息互通共享的良性循环机制。深化民间借贷备案制度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定向集合资金备案制度实施,加大民间融资监管力度。建立全市地方金融风险的监测、分析和预警机制,加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强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将宣传、服务与监管有机结合,积极推进金融法治宣传活动。以“金融进文化礼堂”为重要载体,开展金融服务基层活动,实现金融服务精准化,增强基层群众金融风险防范能力。按照“全科网格、全域覆盖、全员参与、全程服务”的原则,深入开展网格工作,建立金融机构与网格结对机制,全面推进“五进”金融文化专题宣传常态化工作。(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市市场监管局、市人行、温州银监分局、温州保监分局)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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