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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实施国企国资改革攻坚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政办发[2018]61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8-11-5
实施时间: 2018-11-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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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深入实施国企国资改革攻坚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5日
  陕西省深入实施国企国资改革攻坚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16]4号)等国企国资改革文件精神,有效破解我省国企国资体制机制不活、布局结构不优、企业主业不突出、创新能力不强、质量效益不高和开放程度低等突出问题,确保2020年省属国企国资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从战略高度认识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中心地位,坚持党对国有企业和国企国资改革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三个有利于”改革标准,充分认识增强微观市场主体活力的极端重要性,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做强做精主业为根本,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快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和符合企业实际的激励约束机制,着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着力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着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着力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努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加快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一流企业,确保省属国有企业成为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为实现“五新”战略任务,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二、行动目标
  到2020年底,省属国企国资改革重点任务基本完成,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国有经济的活力、竞争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布局结构更加优化。国有资本向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国有经济的引领、支撑和骨干作用进一步增强。加大监管企业整合重组力度,企业户数明显减少,80%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在能源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建筑施工等传统特色优势产业和汽车、电子信息、现代物流、航空航天、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新的支柱产业,基本形成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企业治理更加科学。全面建立党委领导、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执行、职工民主管理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三项制度”改革基本到位,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经营机制进一步健全。竞争类企业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革,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达到20家左右。
  ——创新驱动更加强劲。加大军民融合、部省融合、央地融合力度。推动一批高水平研发平台建设,新建国家级研发创新平台5个、省级研发创新平台10个以上,建成专业化众创空间10家以上。建成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2018年竞争类企业技术投入比率达到全国国有企业平均值,2019年达到良好值,2020年达到优秀值。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新增标准300个、专利1000件以上,新产品贡献率达到15%,新创陕西名牌产品20个以上。
  ——规模实力更加壮大。综合实力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省级监管企业中继续保持第一方阵。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有色冶金、建筑施工、交通物流等领域内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进入全国前列,水利、农业、电力、天然气等公共服务领域内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成为国内行业领先企业。新增2户营业收入超千亿的企业、1户世界500强企业、4户中国500强企业,力争培育2-3户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质量效益更加向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突出,省属企业利润总额年均增长20%左右,突破500亿元,资本保值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流动资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全部达到全国国有企业平均值,其中部分行业、企业超过良好值,竞争类企业达到良好值以上水平。全面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绿色发展的带头作用更加明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15年降低18%以上,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或接近国内外先进水平。
  ——监管体制更加完善。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基本到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实施。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打造3-5个高水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基本形成依法监管、精准监管、刚性监管、阳光监管的国资监管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1.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重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横向整合、纵向联合、吸收合并等方式,稳步推动能源、交通、水利、农业、装备制造等领域企业战略性重组,推进不同企业间的物流、医疗、教育、酒店、房地产、建筑、旅游等资源专业化整合,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资源性、引领性等关键领域聚集,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2.集中资源做强做优主业。制订《省属国有企业进一步做强做优主业实施方案》,指导企业强化战略引领,推动形成“2—3个主业和1—2个新培育产业”的产业体系。严格实施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推动企业有序退出不具竞争优势的非主业,集中资源发展主业,努力做强做优一批主业突出、结构合理、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
  3.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定不移实施“三个转化”,扩大煤油气资源综合转化规模,加强煤油气盐化工横向耦合,推动煤化工向合成材料及下游精细化工产品延伸,加快推进能化产业高端化。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陕西实施意见》,不断壮大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全力发展电子信息、医药、新材料等产业,大力推进现代农业、文化旅游、休闲康养等产业发展,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应用,提升有色冶金、食品加工等产业技术水平,推进果品生产品牌化、高端化,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和打造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股权运作、资本整合,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实现国有资本有序进退、保值增值。鼓励省属国有企业与国内外领先企业开展全方位、多领域战略合作,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和价值链进行协同合作,提高产业集群化水平和整体竞争力。
  4.大力提高对外开放力度。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创新、促发展,积极推动省属国有企业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大力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打造陆空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支持交通、建筑类等企业积极投身机场、铁路、公路建设,提升运营能力,发展枢纽偏好性产业,为加快发展枢纽经济发挥骨干作用。支持商贸物流、能源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旅游、金融类等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交通商贸物流、国际产能合作、科技教育、国际文化旅游、丝绸之路金融五大中心建设,带头引进来、走出去,为加快发展门户经济作出贡献。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围绕加快关中先进制造业基地、陕北高端能源化工基地和陕南循环经济基地建设,推动能源化工、商贸物流等领域企业各类要素有效聚集、加速流动,为加快发展流动经济注入活力。
  (二)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5.加强党委领导。持续健全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全面推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坚持把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确保党委统领国企国资改革和企业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加强党委班子高素质、专业化建设,按照党委成员能力结构与分管工作相匹配原则,鼓励有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进入党委会,提升党委会领导企业发展、有效管控风险的能力。
  6.规范董事会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制订《省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省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加强董事会建设,建立董事长、总经理行权履责清单,建立完善董事长与总经理工作沟通和督导机制。完善党委班子成员与董事会成员交叉任职机制,党委副书记进入董事会,推进分管经营、财务、法律等工作的党委班子成员优先进入董事会。优化董事会结构,加快建立省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2020年底省属国有企业基本实现外部董事全覆盖。建立完善国有控股董事、国资委外部董事与其他股东董事高效协同的专业化、复合型董事会。依法落实董事会职权,按照先竞争类后公共服务类和功能类企业的顺序,逐步把经理层选聘权、考核权、薪酬分配权等职权交还给董事会。
  7.激发管理层经营活力。制订《省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的实施意见》,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经理层任期原则上与董事会任期一致。以全国“双百行动”为契机,积极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金融类企业和条件成熟的竞争类企业实施经理层成员市场化选聘,实行差异化薪酬。2020年底前建立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
  8.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监督制度,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产生程序,切实发挥其在参与企业决策和治理中的作用。大力推进厂务公开,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制度,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9.大力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工厂制企业公司制改革收尾工作。优先支持列入省国资委30户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在2019年底前全部改为股份公司。大力支持省属国有企业通过引入中央企业资本、省内外国有资本、民营资本、集体资本、外资等多种形式、多个渠道改造为股份公司或设立股份公司。鼓励省属国有企业通过出资入股或受让股份等方式进入多种所有制形式的股份公司。省属国有企业在新设公司时应首选股份公司组织形式。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中的股份公司进一步优化股权、规范运作、提升管理、提高效益。通过三年努力,力争5户以上的集团公司改为股份公司,竞争类企业多数改为股份公司,公共服务类、功能类企业股份公司数量明显增加,省属国有企业股份公司总体比例达到50%。
  10.分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省属二级及以下企业,以股权投资、资产收购、债务重组、项目合作以及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知名品牌等方式引入非国有资本,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内部约束和激励,保护各类所有制的合法权益,科学进行资产定价。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企业推进员工持股。探索推进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集团公司对二级及以下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章程的管理,确保国有资本安全。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到2020年底,省属国有企业混改面提高到60%以上。
  11.全力推动企业上市。坚持存量调结构、增量优结构,攻坚企业上市,做优长板、补强短板。积极培育上市后备资源,2018-2020年至少储备30户拟上市企业。创新上市融资模式,鼓励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大对目标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和并购重组,或对市值不高的上市壳资源进行收购,鼓励集团整体改制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分板块上市。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增强上市公司主业与我省优势产业的粘合度,通过新兴产业培育、优质资产注入、关联资产配置,做强做优上市公司。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切实用好资本市场,不断提高价值创造能力和上市公司透明度,鼓励通过定向增发、增资配股、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开展再融资,提升国有资本证券化率。省国资委对成功上市企业在当年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增加权重并予以奖励。
  (四)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12.推动技术创新。坚持将企业研发投入纳入经营业绩考核,研发费用视同利润考核,建立企业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制定《省属企业科技创新专项评价考核奖励办法》,全面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积极推进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产业研究。积极参与国家和我省重大科技专项,加强微电子、重大装备、航空航天等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支持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建筑施工、有色冶金等产业领域企业成为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制定者。鼓励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各种形式的合作,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企业通过专利合作、专利购买等市场化手段进行集成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13.推动管理创新。积极以理念创新引领管理创新,推动管理制度、管理架构、管理流程、管理方式等的有效变革。支持企业以释放活力、增强动力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企业生产、供销、财务、人事等管理制度,做到简洁、管用、高效。根据企业的功能定位,科学设置管理架构,横向减小管理幅度,纵向压缩管理层级,优化岗位、有效管理。紧紧围绕提升企业效益导向,梳理管理流程,实现流程再造,做到管理流程化、流程最优化。积极推行物资集中采购、资金集中管控,以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着力推进物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等资源整合共享,全面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14.推动商业模式创新。鼓励企业以商业模式创新为载体,积极推动企业大变革、大发展、大提升,开展系统创新和集成创新,实现跨越发展、价值再造,全面打造行业领先、效益优先的高质量发展新模式。牢固树立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从简单提供产品向系统解决方案转变,进一步延伸产业链、集成供应链、重构价值链。大力推进“互联网+”和产融结合、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积极开发新产业、发展新业态、开辟新市场。支持制造类企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努力探索盈利能力强、多方共赢的商业模式。支持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以用户服务为导向,加快传统服务和互联网技术的深度融合。
  (五)深化“三项制度”改革。
  15.推行管理人员聘任制。省属国有企业2018年完善以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为核心的管理人员职级体系,建立以提升管理效率为导向的管理人员职数配置机制。2019年大力实行聘任制,建立将考核评价结果与职务升降、薪酬调整紧密挂钩的引进退出和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做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
  16.实施劳动用工契约化管理。2018年底前制定分级分类的企业员工市场化公开招聘制度,积极实施公开招聘。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构建员工正常流动机制,对违法违规、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不胜任岗位要求等符合解聘条件的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实现员工能进能出。
  17.推进收入分配市场化改革。出台《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制订《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修订《省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完善出资人依法调控与企业自主分配相结合的工资总额分级分类管理体制。充分竞争类企业工资总额实行备案制,对其他省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原则上实行核准制。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的激励机制,统筹好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举措。推行全员绩效考核,完善与激励机制相配套的绩效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实现收入能增能减。
  (六)企业人才培养。
  18.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加大企业家培养力度,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每年选派至少100名企业负责人到国内外学习研修。到2020年,力争培养一批擅长国际化经营、经营业绩突出、在全国同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内知名企业家。评选表彰一批省属国有企业及我省“优秀企业家”,不断增强企业家的使命感和荣誉感。
  19.加强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省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市场,建立健全省属国有企业家后备人才库。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院校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利用好陕西科教资源,创设西安和延安两个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基地,不断提升经营管理人才的专业素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办培训机构,定制化培养一批适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的经营管理人才。
  20.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用好省属国有企业人才专项资金,强化企业内部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机制,切实做好海外招才引智工作,积极吸引国内外同行业高端人才到企业任职兼职,力争到2020年底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新技术领域中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短缺局面得到有力改善。
  21.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技师、技术带头人等高级职位,积极申报“三秦工匠”“省级首席技师”“省级技术能手”“国企工匠”和国家级及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开展技能竞赛、导师带徒、技术攻关等活动,尽快补齐高技能人才不足的短板。支持企业健全完善以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为主要标准的高技能人才选拔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职工凭技能职业资格得到使用和提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防止高技能人才流失。
  (七)提质增效。
  22.推进“瘦身健体”。扎实做好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专项工作,2018年完成88户压减任务,2019年完成82户以上压减任务,力争将企业管理层级压减至3-4级,法人单位户数减少15%以上。积极处置“僵尸企业”,2018年完成90户处置任务,2019年力争完成78户处置任务,基本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23.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2018年基本完成省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逐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2019年起,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24.推进降本增效。纵深推进“成本管控、效益否决”专项行动,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加大“两金”清理力度,确保企业成本费用增幅每年低于同期营业收入增幅。深入开展全价值链、全生命周期的成本费用战略管理,健全成本管控责任制度和目标考核体制,确保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率稳步增长。
  25.防控重大风险。制定省属国有企业风险防范指引,指导企业严控债务风险、金融风险、国际化经营风险、法律风险和安全环保风险等。重点抓好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总结推广市场化债转股和永续债等模式,强化PPP项目管理,控制债务规模,逐步降低资产负债率。到2020年底,省属非银行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5%以下。
  (八)深化国资改革。
  26.加快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2018年出台以管资本为主职能转变方案,公布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维护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积极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集团公司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创新组织框架、运营模式,依法落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职权。省国资委根据不同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制定针对性考核办法,提高监管效能。推动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体系,具备条件的进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构建“大国资”格局。
  27.突出国有资本监管重点。紧紧围绕中央和我省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总体方向,建立健全国有资本进退机制,切实管好国有资本布局。建立健全企业财务预算审议、决算审核等管理制度,强化国有产权流转环节监管,加大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力度,规范资本运作。健全国有资本经营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提高资本回报。整合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巡视巡查监督等力量和资源,建立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强化追究的工作机制,形成国有资本监督闭环,维护国有资本安全。
  28.推进服务式监管。适应以管资本为主的改革要求,优化国资监管机构处室设置,提升管理资本的能力。大力推进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建立健全省属国有企业产权、投资、财务、创新、党建、人事等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每年至少选派10名处级干部到国家级干部学院培训,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企业集团公司或二级企业挂职,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推行首问负责制,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企业满意度。
  (九)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29.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坚定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着力推动省属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更加自觉地为打赢国企国资改革攻坚战、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懈奋斗。
  30.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切实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选优配强省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加强优秀年轻企业领导人员培育选拔工作,加大企业领导人员交流力度,持续优化领导班子专业结构和领导人员专业化水平,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坚持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大力激发和保护省属企业领导人员敢闯敢为、追求卓越的企业家精神,为企业领导人员施展才华提供广阔空间和发展机遇。
  31.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同步谋划党的建设,同步设置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配备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开展党的工作,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注重从生产科研一线发展党员,努力提升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从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订实施省属国有企业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继续抓好省属国有企业党委向省国资委党委报告年度党建工作、党委负责人向省国资委党委述职党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三项制度,积极创建一批富有省属国有企业特色、具有借鉴推广价值的党建品牌。持续抓好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消除基层党组织建设空白点。加强宣传舆论引导、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统战工作作用,增强基层党建工作活力。
  3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企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控,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坚持不懈纠治“四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认真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巩固深化正风反腐成果,构建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33.确保党统领改革发展全过程。坚决落实党建工作进章程要求,全面完成公司章程修订任务,切实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着力推动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确保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能定位落到实处。强化党组织对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建立完善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与市场化选人用人的有效衔接机制,不断激发省属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积极推进党内监督与国资监管有效整合,着力构建协同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坚决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穿于国企国资改革攻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不动摇,为深化落实中省“1+N”政策体系,加快突破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四、推进措施
  34.加强组织领导。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形成部门协作工作合力。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省属国有企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市场导向,制定国企国资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切实抓好任务落地。全省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高度重视实施国企国资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35.落实工作责任。省属国有企业是国企改革主体,党委书记、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省属国有企业每半年向省国资委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省国资委定期对省属国有企业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进行约谈、通报或问责。省国资委要加强对省属国有企业章程、财务运营、项目投资、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关键业务和重点领域的改革风险管控,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6.实施三项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试行)办法》,始终把“三项机制”融入企业各类人才选拔任用实践的全过程,着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惩戒慵懒的良好环境,激发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活力。
  37.强化考核评价。省国资委对照国家总体要求,根据省属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和发展阶段,建立差异化考核指标体系,实施精准考核。制定实施《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着力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实施国企国资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的考核评价,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薪酬激励、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
  38.营造良好环境。大力宣传实施国企国资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方针政策、典型做法和有效经验,积极营造有利于改革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全省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按照本行动方案,结合实际,统筹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省属国有企业要从实际出发,抓紧制订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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