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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放财务会计报表数据标准接口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5-2
实施时间: 2018-5-2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279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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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已升级完善电子税务局办税系统,并联合编制了《黑龙江省财务会计报表数据标准接口清单v1.0.00》(以下简称《接口清单》),为纳税人提供标准的财务会计报表导入模板,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财务报表报送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已升级完善电子税务局办税系统,纳税人可根据《接口清单》自行将本单位财务报表转化为符合税务机关格式要求的财务会计报表。
  《接口清单》可在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官网(网址:http://www.hl-n-tax.gov.cn/)办税服务-资料下载模块或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官网(网址:http://www.hljtax.gov.cn/)办税服务-资料下载模块下载。
  二、纳税人可选择采取现有手工填写或自行转换的方式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采用手工填写方式的纳税人可以在标准模板中填写完财务会计报表信息,通过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任意一方电子税务局系统,进入“财务报表”模块,点击“导入”按钮,将财务会计报表导入电子税务局。
  采用自行转换方式的纳税人在财务会计软件填写完财务会计报表信息后,导出后,通过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任意方电子税务局系统,进入“财务报表”模块,点击“导入”按钮,将财务会计报表导入电子税务局。
  三、纳税人只需向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或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任意一方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即可,另一方以后台数据分享的形式获得相关信息。
  特此通告。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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