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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工商外[2018]2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8-3-21
实施时间: 2018-3-21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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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工商局(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贵州省工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21日
  贵州省工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重点解决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产业大招商突破年行动方案><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12号)文件要求,结合工商(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自我革新和自我革命,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诉求,转思路、转方式、转作风,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听取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诚心诚意找症结;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坚持改革创新,围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出的更高层次的要求,把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营商环境提上一个新的台阶,全力打造“服务最优、门槛最低、程序最简、审批最快、时间最短”的效能型工商队伍,进一步缩小与东部发达地区的差距,跨入中西部一流行业。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性认识不足整治。着力整治对优化营商环境思想懈怠,缺乏战略眼光和战略思维问题;把优化营商环境当成领导的事、招商部门的事,上热下冷,与己无关问题;把优化营商环境当成额外负担,态度消极、行动迟缓问题。
  (二)开展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整治。着力整治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中央和省关于“放管服”改革等相关政策文件、《贵州省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不到位、推进速度慢、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落实效果不理想等问题,特别是在简政放权过程中出现的变相审批、数字放权、权责分离、一放了之、网外建网、厅内设厅、任性用权、成本较高、法规滞后、多龙治水等不到位不配套不衔接问题。
  (三)开展政务窗口登记工作服务质量整治。着力整治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进驻政务服务窗口许可及服务事项梳理不全面、进驻不彻底、授权不充分、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申请材料、擅自要求中介服务、超过承诺办理时限发照、办理人员不熟悉业务、服务态度差、网上申请办理难、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混乱、“多证合一”及“双告知”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四)开展涉企服务效能整治。着力整治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涉企服务中推诿扯皮、“踢皮球”、思想保守等不担当的问题;办事拖拉、顶着不办、压着不理等不作为的问题;执法程序不规范、操作流程不完善、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乱作为的问题;数据聚通用和开发共享程度不够的问题。
  (五)开展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治。针对《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数开展第三方评估反映问题的整改清单》中涉及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要问题:名称预核准的网络系统门户界面不直观需要优化,企业名称预核准禁限用字词库不完整,导致审核标准不一;企业设立的网络系统门户界面不直观需要优化,省网与市网不兼容;办理人员不熟悉系统;有的地方不能现场办理,企业设立系统只提供给银行,业务流程连贯性未能实现,增加了手续数量;需要提交的审核材料多,有的地方预约排队时间长。鉴定、评估、拍卖收费标准没有分类,呈现一刀切的情况;鉴定评估耗时长,程序繁琐,当事人要求重复评估的现象多,执行法官需现场陪同参与,占用大量办案资源等进行整治。
  三、工作措施
  (一)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2018年1月—3月)。
  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战略意义,要有大局意识、开放意识、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要下最大决心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立即行动起来,形成省市县三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联动机制,全面参与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要及时开展本系统本部门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建立集中整治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
  (二)明确整治责任,挂单集中整治(2018年4—9月)。
  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聚焦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挂单集中整治,对存在问题做到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针对第三方评估反映问题整改清单所列事项,找问题症结、找问题发生原因、找问题发生地,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办法措施,及时整改落实。对跨地区跨部门、上下协调有难度、企业反映比较普遍、社会影响较大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向省局反映,列入省局重点改革项目,进行重点攻关,必要时报请省领导牵头,确保年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强化信息反馈(2018年3月—12月)。
  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整治工作重点,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重点行业、企业、窗口单位等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责任部门把整治工作逐项落实到位。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措施不力、群众反映突出的,要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市(州)工商(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要分别于3月25日、6月25日和9月25日前,向省局注册指导处报送季度整治工作情况,12月25日前报送年度整治工作总结。综合处要配合开展对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专项督查。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2018年3月—12月)。
  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立、改、废、释的方式,制定出台一批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政策措施。一是省局将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整治和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组成若干督查组,不定期督查各地落实中央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情况以及“放管服”改革进展情况,必要时借助第三方机构力量对各地开展营商环境改善工作进行评估,作为问责参考依据。二是进一步完善企业和群众咨询、服务、投诉平台,畅通投诉渠道,面向基层、面向社会、面向服务对象广泛征求意见,听民意、集民策,对企业反映投诉的问题全面梳理销账,找准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点,深入整改,形成上下一心、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工商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强“放管服”改革政策宣传解读,使好的政策措施为民所知、为民所用。年底要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推广,进一步巩固落实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要在省工商局产业大招商工作专班领导下统一开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联络员处室为注册指导处,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调度整治落实情况及组织专项检查,定期向工作专班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2018年产业大招商工作的重点,一手抓招商引资,一手抓环境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直面突出问题,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推动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二)营造舆论氛围。对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并进行宣传报道,曝光社会影响恶劣、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负面典型。
  (三)加大惩处力度。对于整治工作不重视、职责不履行、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及推诿扯皮、工作拖沓、失职渎职、贪污腐败、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问责,视情况进行约谈、诫勉谈话,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免职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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