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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工商办字[2018]94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8-6-28
实施时间: 2018-6-28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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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机关各处室(单位)、直属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宁政办发[2018]61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自治区工商局《2018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6月28日
  2018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宁政办发[2018]61号)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结合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围绕依法履职,着力推进“五公开”
  1.加强目录清单主动公开。在梳理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完善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目录动态修改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全流程的监督和制约,推动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规范履职。(法制处、办公室负责、各有关处室配合)
  2.加强行政决策主动公开。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两微一端”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提升工商部门的公信力。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机制,对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布。(机关各处室、单位及直属局分别负责)
  3.加强动态维护和定期审查。自治区工商局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对照“五公开”要求,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将本部门负责制作、获取并保存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形成或变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同时,坚持审查自查机制,对不予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监管,随时调整公开的内容,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机关各处室、单位及直属局分别负责)
  4.加强文件会议主动公开。机关各部门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办公室可予以退回。要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作出明确标注。有序推动会议公开,包括党组会、局务会等会议内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逐步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原则上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有关处室制定会议方案或提出会议议题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议题一同报批。(办公室负责,机关各处室、单位及直属局配合)
  5.加强提案建议办理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办公室负责,建议、提案承办处室配合)
  二、围绕重点领域,全力促进政策落地
  6.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强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全面落实“不见面、马上办”要求,复制推广“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审批模式。提高企业登记无纸化智能化水平,做到申请、受理、审核、发照、公示的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区域、业务、企业类型的全覆盖,更大程度利企利民。(注册处、信息中心)二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操作应用平台,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事项和频次,“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结果公示率要达到100%。主动公示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积极探索和推动抽查检查结果跨部门互认和应用。(企业处、个体处、信息中心负责)三是做好年报和相关信息公示工作。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履行年报和信息公示义务,加强对企业信息公示的监督,加大宣传服务力度,推动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等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的广泛应用。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推动涉企信息部门间共享共用。(企业处、个体处、信息中心负责)四是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服务信息、配套软件使用方法流程等内容的公开工作。(注册处、企业处、个体处、信息中心负责)
  7.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围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做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网络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监管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全面公示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等工作的政务信息公开。(竞争执法局、市场处、商广处、企业处负责)
  8.推动消费升级信息公开。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消费者意见调查、比较实验结果公开工作。宣传科学消费、依法维权理念,提高消费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推进12315互联网平台、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在消费维权领域广泛应用。科学选择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单位,探索公示方式,界定公示范围,做好消费投诉公示工作。(消保处、消协、12315指挥中心负责)
  9.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信息公开。按“五公开”要求,做好有关商标品牌发展、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商标行政执法等政务公开工作。(商广处负责)
  三、围绕政策解读,致力增进社会共识
  10.强化解读主体责任。领导和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机关各处室、单位及直属局分别负责)
  11.深化解读内涵外延。政策解读,应当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措施、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清楚,外延清晰,避免误解误读。(机关各处室、单位及直属局分别负责)
  12.优化解读宣传实效。充分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重点关键领域重大部决策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政策制定者和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的作用,多角度、全方位、分层次阐释政策,提升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充分运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政务“两微一端”等传播媒介,发挥好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提升解读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充分做好政策实施各阶段解疑释惑,分段多次、持续有效地开展解读,积极引导舆论,管理社会预期。(机关各处室、单位及直属局分别负责)
  四、围绕社会关切,努力贴近民意民生
  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对涉及工商和市场监管领域的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影响民族团结、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13.进一步加大公众参与范围。立足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市场监管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征求意见、列席会议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应予公布,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机关各处室、单位及直属局分别负责)
  14.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渠道。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门户网站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12315热线等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办公室、信息中心、12315指挥中心负责,机关各有关处室配合)
  15.进一步提升公众互动效果。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对重大重要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客观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健全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针对性、时效性。积极挖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系统等信息平台的数据价值,紧跟互联网+的时代要求,不断提高舆情分析处置的信息化水平。(机关各处室、单位及直属局分别负责)
  五、围绕规范健全,大力改进公开基础
  16.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自治区工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确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长主抓主推,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各处室、单位及直属局配合)
  17.发展平台建设。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不断提高自治区工商局门户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加强政务“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管理,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创新方式方法,加大权威信息新媒体发布力度,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扩大信息传播,增强用户体验。(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机关各有关处室配合)
  18.规范依法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办公室负责,机关各处室、单位及直属局配合)
  19.严厉考核问责。完善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政务公开工作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通过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方式,强化政务公开、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落实。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人事处、办公室、机关各有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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