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对原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全文失效废止35个税收规范性文件。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