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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府发[2018]7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8-5-23
实施时间: 2018-5-2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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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3日
  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巩固和扩大“一门式、一张网”政务服务综合改革成果,持续改善营商环境质量,稳步提高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8]6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企业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全面建立“只跑一次”的政务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优化政务服务供给、改善营商环境质量,为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讲话精神,敢为人先、大胆探索,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把改革精神、改革部署、改革要求落到实处。
  (二)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站在企业群众的视角思考改革,用企业群众的语言设定改革目标,以企业群众的感受确立改革标准,让企业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三)深刻把握改革规律,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把大刀阔斧、破旧立新的决心与精耕细作、精益求精的作风结合起来,确保改革措施接地气、可操作、能落实。
  (四)把务实放在突出位置,不空喊口号、不搞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实实在在改革、踏踏实实干事,抓一件成一件,做一件实一件,让改革成效能够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三、工作要求
  (一)认识再深化。深刻认识政务服务改革是政府深刻的自我革命,是牵一发动全身的标志性、关联性、引领性改革,坚决摒弃简单思维、懈怠意识、消极态度,振奋精神再出发,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二)内容再丰富。企业群众办事涉及到哪里,政务服务改革就要延伸到哪里。所有的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所有的行政行为和公共服务都要纳入改革范围,没有特殊、没有例外。
  (三)重点再突出。群众办什么事烦,就把什么列入改革范围;企业办什么事难,就把什么列入必须解决的范畴。敢于涉激流、闯险滩、啃硬骨头,集中力量克难攻坚,以点上的突破带动面上工作的开展。
  (四)标准再提升。紧盯国内、省内先进改革经验,谁做得好就向谁学习,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博采众长集成创新,形成长春特色、长春模式、长春经验,力争政务服务改革成效在全国争一流、站排头。
  四、办事模式
  (一)一门办事。原则上市直部门不再单设办事大厅,9月底前事项力争全部纳入长春政务服务综合平台。公安、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新农合等领域事项要应进必进,无法纳入事项由原办事大厅办理,并设为政务大厅分厅,办理过程和结果接受统一监管。按照省统一部署向基层下放权力,不宜下放的权力把受理环节下放到基层,做到企业办事不出区、群众办事不出街道。(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
  (二)一窗受理。各类办事大厅取消专业窗口、设置综合窗口。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企业设立经营证照联办、重点企业优先服务窗口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其余窗口实行无差别全科受理,为企业群众提供跨部门、跨层级的综合办事服务。(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
  (三)一网通办。市直部门业务系统与长春政务服务综合平台全面对接,实现业务联通、数据共享。部门网上业务向全市网上办事大厅整合,形成统一入口,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力争在9月底前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切实提高政务服务的便捷性。(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各相关部门)
  (四)一次跑动。全面推行网上办事,网上申请、网上办结,实现“零跑动”事项年底前力争达到30%。必须到现场办的,建立现场申请、现场办结,现场申请、快递送达,容缺受理、网上补件,网上预审、现场核验等多种办事模式,年底前“只跑一次”事项达到90%以上。(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
  五、主要内容
  (一)提效率
  1. 提高企业开办效率。推动“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完成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案和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合计时间压缩到5天以内。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相关证照跨层级、跨部门联办,一窗申请、一表申报、一口出证,企业开办实际用时压缩50%。(市工商局、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
  2. 提高项目审批效率。项目审批实现全程电子化,集成领办代办、中介超市、“多规合一”、联合审图、联合勘察、疑难问题会商等创新做法,全面压减政府审批时间、中介服务时间、企业准备时间,项目审批从项目落位到发放开工许可证实际用时(不包括征地拆迁用时)压缩50%,工业项目实际用时(不包括征地拆迁用时)力争不超过100天(工作日)。(市发改委牵头,市规划局、市建委、市政务公开办、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
  3. 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不动产登记实现全程电子化,整合产权登记、税收、不动产交易等业务,纳入长春政务服务综合平台联合办理,6月底前实现一窗申请、一表申报、一站办结,全面压缩办理不动产登记及相关过户业务实际用时。(市国土局、市房地局、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公用企事业单位)
  4. 提高公用服务效率。水、气、电、暖等公用服务纳入长春政务服务综合平台联合办理,全面提高新开办企业和建设项目获得水气电暖等公共服务的便利程度,年底前力争实现群众房地产交易完成产权登记以后水、气、电、暖一次性过户。(市公用局牵头,市政务公开办、各公用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
  (二)优环境
  5. 优化政策环境。开展科技企业、小微企业政策集成服务试点,梳理国家、省、市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扶持政策,9月底前实行清单化管理,让企业清楚知晓政策内容、申请条件、办理流程。能够纳入长春政务服务综合平台办理的应进必进,提高政策落实的透明度和精准度。(市法制办[市审改办]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政务公开办、各相关部门)
  6. 优化收费环境。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推进全市统一支付平台建设,将政府非税收入接入长春政务服务综合平台,统一对外提供支付服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实现涉企收费规范化、透明化。(市财政局牵头,市政务公开办、市发改委、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
  7. 优化执法环境。运用“互联网+执法监督”模式,年底前构建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行政审批部门现场勘验、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等行为全程记录、网上管理,做到可追溯、可留痕、可核查。(市法制办[市审改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
  8. 优化信用环境。10月底前建立信用平台,归集应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市金融办牵头,市工商局、市法制办、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
  (三)惠民生
  9. 清单惠民。区分不同群体、生命周期,6月底前编制完成惠民政策清单,通过长春政务服务综合平台逐步实现关联办理、主动推送、套餐式服务,让群众清楚知晓惠民政策,让每一项惠民政策都能精准落实到位。(市民生办牵头,市政务公开办、市法制办、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
  10. 服务惠民。推行全城通办,群众自愿选择办理地点、结果交付地。开展代办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日不间断服务。落实实体大厅建设规范、服务规范,实现办事大厅硬件、服务标准化。利用统计监察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实时掌控、追溯、监察服务情况,推动政务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
  六、配套措施
  (一)市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年底前基本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政务服务云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电子签章应用平台和网站集约化建设,实现政务信息系统资源整合共享。各部门负责将各类专线系统与全市系统实现业务联通、数据共享。
  (二)市政务公开办牵头负责,聘请高水平的政务服务咨询机构,对改革提供全过程的咨询指导服务,开展办事事项深度优化梳理,按照“生命周期+主题服务”的方式再造企业和群众办事业务流程,6月底前实现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推动政务(公共)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现市内“无差异、均等化”服务;建立中介超市,全面提升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效率和质量,为项目审批提速提效奠定扎实基础;推行减证惠民,将法律、法规、规章无明文规定的政务服务涉民证明材料一律取消,政务服务所需部门、街道、社区证明类申请材料,申请人户籍为长春市的通过网络直接核查调取,不再由群众提交。
  (三)市法制办(市审改办)、市政务公开办牵头负责实施事项标准化,6月底前所有办事事项都要公开申报要件的示范样本、填写说明、审查标准和现场勘查标准。
  (四)市软环境办负责统筹营商环境评价,市工商局、市建委、市公用局、市房地局、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及市地税局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分别负责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优化企业纳税服务等7项指数的统计和提升工作,力争自8月起每月8日向社会公布。
  (五)市发改委牵头负责,认真落实《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改革实施意见》,推动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以及企业投资项目改革; 认真落实《全面推行“区域能评+区域能耗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推动“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9月底前在有条件的区域完成试点。
  (六)市环保局牵头负责,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工作方案》,9月底前在有条件的区域完成试点。
  (七)市规划局牵头负责,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推动“多规合一”成果应用,组织城乡建设、园林、人防、气象和消防等部门开展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5月底前出台全面推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
  (八)市规划局牵头负责,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配合,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探索推行新增备案类工业项目“标准地”模式出让,年底前在有条件的区域完成试点。
  (九)市工商局牵头负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10月底在更大范围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标准化、智能化。
  (十)市法制办(市审改办)、市编办、市工商局、市政务公开办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加速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进一步削减涉企许可数量,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
  (十一)市法制办(市审改办)、市编办、市人社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形成全市人才审批管理使用方面的权力清单和下放清单。
  (十二)市公安局负责户籍、出入境、车辆和驾驶人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等服务事项“只跑一次”改革,推动 “互联网+公安”服务平台与长春政务服务综合平台深度对接。5月底前出台工作措施,年底前取得实质性突破。
  (十三)市人社局负责推进职业资格改革,组织职业资格认定、医保社保办理等方面“只跑一次”改革,6月底前实现就业、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工资管理及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人力资源和基础社会保障系统与长春政务服务综合平台深度对接。
  (十四)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只跑一次”改革,6月底前能进入长春政务服务综合平台办理的要应进必进。
  (十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协调省主管部门9月底前将网上缴税整合接入长春政务服务综合平台。
  (十六)市卫计委牵头负责,协调省主管部门力争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网接入长春政务服务综合平台。
  (十七)市法制办(市审改办)、市编办牵头负责,5月底前编制出台,并定期更新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10月底前完善综合执法机制,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在有条件的区域开展“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
  (十八)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政务公开办配合,6月底前制定完成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地方标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受理、形式审查、实质审查、现场勘察标准,政务(公共)服务中心设施和服务标准。
  (十九)市档案局牵头负责,推行电子文件归档,促进网上办事事项全程电子化,5月底前出台工作方案。
  (二十)市法制办负责对政务服务改革措施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十一)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市软环境办负责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在5月底前出台工作措施解决机场提供廊桥服务不足、“黑车”宰客、高速公路口、医院门诊、产权登记、银行“排大队”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铁路、公路、航空、公交、邮政、电信、通讯、有线电视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机构加强监管,引入社会评价,促进其提高服务水平,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二十二)市软环境办按照省软环境办统一受理和分派,对软环境投诉举报进行集中督办,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二十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在市直媒体开设“政务服务改革进行时”报道改革进展,负责在中省直媒体发布长春改革的经验和成效。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协调、调度、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本单位依托长春政务服务综合平台全面推进改革相关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地改革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都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
  (三)加强工作保障。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机关局等部门要加强人、财、技术、后勤等配套保障。
  (四)加强评估测评。引入国内资深机构参照世界银行指标体系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发现找准突出问题,持续优化改革举措。
  (五)加强考核监督。市政府督查室深度介入、全程督办。改革进展列入市直部门和各地绩效考核内容,完不成改革任务的,年度绩效考核中直接降档。
  (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改革进展,动员企业群众深度参与改革,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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